離奇火災造成巨額損失 一切竟因隔壁裝修所致
作者:周寅 發(fā)布時間:2014-08-04 瀏覽次數:553
近日,昆山法院審理了一起因離奇火災引發(fā)的賠償糾紛案件,該案涉及多達6個被告及60多萬元的賠償款。
謝某是一位來昆做生意的私營業(yè)主,在昆山經營一家服飾大賣場,生意不錯。但是2012年11月的某一個凌晨4時左右,一場突如其來的大火,將謝某苦心經營多年的賣場燒的一干二凈。難道是仇人找上門來?亦或是競爭對手為了商業(yè)利益,故意動的手腳?謝某百思不得其解。但是隨后從公安消防大隊作出的火災事故認定書上,謝某似乎找到了答案。該事故認定書上作出的認定為“由于N線斷線時,對三相不平衡負荷供電產生用電設備過壓、引起過電流造成絕緣過熱損壞的熱擊穿,引發(fā)賣場收銀臺上用電器具過熱燃燒并延至周邊木質可燃物導致火災”,那么這N線為什么會斷呢,又是誰將這N線弄斷的呢,找到弄斷N線的人就可以找原因。隨后謝某又從賣場員工處得知,案發(fā)前一日有個叫吳某的電工曾來謝某的賣場擺弄過線路。那么吳某理所當然成為了這次事故的罪魁禍首。但是隨后的調查發(fā)現,其實整個案件的起因是在謝某開的服飾大賣場隔壁,新開了一家茶餐廳,該茶餐廳投資人為劉某、胡某二人,案發(fā)前一個月劉某、胡某便在網上發(fā)布裝修招標,并選定了上海某建筑裝飾公司來全包茶餐廳的裝修工作,簽訂合同及實際施工均是由該建筑裝飾公司在昆山的分公司處理的。然而沒開工多久,因為不了解地下布線狀況,高某的施工隊(實際屬于上海某建筑裝飾公司昆山分公司)在開挖下水管道時將通往原告謝某服飾大賣場的電線給損壞了,導致原告謝某賣場一直斷電和電壓不穩(wěn)定,經協商上海某建筑裝飾公司昆山分公司派出單位的電工吳某對損壞的電線進行修復。但是沒過幾天,謝某賣場380V三相電發(fā)生問題,空調無法使用,謝某所在的大賣場向茶餐廳反應后,電工吳某出于好意,便攜帶工具進入原告謝某的服飾大賣場,協助原告解決空調無法使用問題。沒想到弄好后的第二天凌晨就發(fā)生了火災。在多次協調賠償事宜無果的情況下,謝某起訴至法院,要求上述6被告承擔連帶賠償原告60余萬元損失。
法院根據庭審時原被告提供的現有證據,最后判決上海某建筑裝飾公司昆山分公司承擔賠償51萬多元,上海某建筑裝飾公司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法官提醒:電路起火導致火宅也是火災多發(fā)的因素之一,建筑裝飾公司在挖壞大賣場的線路后,并沒有對挖壞線路采取科學,安全、有效的措施,而是僅僅做了簡單的包覆處理,而在隨后發(fā)生的一系列斷電事故中也未得到足夠的重視,導致最終火災案的發(fā)生,既給服裝賣場造成直接的財產損失,也嚴重危害到了公共生命財產安全,是值得我們吸取教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