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老板“倒賣”工程賺差價 卻因沒資質最終“血本無歸”
作者:尹叢叢 發布時間:2014-07-31 瀏覽次數:571
希望在建筑市場中通過轉包、分包中“分一杯羹”的韓先生從某公司處承包了門窗安裝工程,隨即以低價轉包給別人實際施工,他則從中輕松賺取差價。不料發包方、承包人、實際施工人三方產生矛盾,分文未得的韓先生將發包公司和實際施工人訴至法院,最終法院以韓先生無合法資質且未參與實際施工為由駁回了其訴訟請求。
2013年8月,韓先生從信達公司(化名)處承接一鋁合金門窗安裝工程,約定36元/平方米,工程量12000平方米。但因韓先生并無相應鋁合金門窗安裝的資質,于是他找來包工頭胡某,將該工程以34元/平方米的價格轉包給了胡某,并由胡某找工作人員實際施工。關于施工費用雙方約定分期支付。恰逢中秋節,準備回家過節工人們因尚未拿到分文而討要工錢,胡某在尋找韓某無果的情況下直接帶領工人找到信達公司,公司支付生活費后事件才得以平息。
胡某與信達公司的這次接洽讓韓某從中輕松賺取差價的美夢成了泡影。此后,轉包工程的費用便直接由信達公司與胡某結算,韓某在無聲中被悄然“踢出局”了。但是分文未得的韓某仍不甘心,于是訴來法院,要求信達公司和胡某共同支付自己工程差價30000元。
法官經審理認為:根據我國《建筑法》、《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的規定應當具備一定資質才能保障工程質量。本案中,韓某承接
法官說法:我國《建筑法》規定,從事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具備與其從事的建筑活動相適應的具有法定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但近些年,我國建筑行業發展速度飛快,因此完善制度、市場監管方面便略顯遜色。這導致違法分包、非法轉包的現場十分普遍,很多沒有資質的個人承包工程,本案中韓某正是想通過捷徑賺取利潤,卻最終聰明反被聰明誤,導致血本無歸!因此各位從事建筑工程的人一定要在獲得資質后再從事相應工作,這也是對自己權利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