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情路走過一半幡然悔悟 但已失去自由身
作者:俞惠中 俞曉芳 發布時間:2014-07-29 瀏覽次數:569
已婚的陳某與趙某系情人關系,后因女方提出分手,陳某多次挽留未果,產生了和對方一起自殺殉情的念頭,最后時刻,陳某突然悔悟,主動中止了犯罪,未造成惡劣后果。
女方欲辭職結束婚外情 男子偏執起恨意
陳某和趙某在同一廠里上班,認識了半年左右就發展成了情人關系。地下戀情一直維系著,后因為陳某好賭,爭吵開始變得頻繁,并發展到經常性打罵。2013年5月份,因趙某沒有及時回復短信,陳某就直接打電話到女方家里找人,后趙某丈夫察覺了兩人不正當關系,便到廠里找陳某“討說法”,并揚言要打他。
由于丈夫的察覺,使趙某產生了對丈夫的負罪感,加上廠里工作較累,趙某打算辭職,并結束這段不正當關系,重新回歸自己的家庭。
情人不懼以死相逼 惱羞成怒共赴殉情路
“交通事故”難欲蓋彌彰 故意殺人真相終被揭
當天上午10點多,趙某的丈夫接到兒子電話,說媽媽騎電瓶車被面包車撞了,送往了鎮上的衛生院,其立馬趕到卻沒有找到人。后吳某又接到妻子電話,說發生了交通事故,被送往了市里的醫院,且衣服濕透了,讓其拿幾件衣服過去。吳某拿了衣服趕至醫院,看到趙某手臂破了,正在縫針。趙某告訴丈夫,是被陳某車子擠到河里才受傷的,想用一起交通事故將此事瞞過去。由于妻子的陳述和兒子說的完全不一致,吳某感到疑惑,想找到陳某對質,卻發現其已經離開了醫院,吳某便報了警。交警到醫院進行一番詢問后,趙某知道事情瞞不住了,便將真相交代了出來,陳某隨即被抓獲歸案。
不當關系引發畸形戀情 雖屬犯罪中止仍領刑三年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陳某經預謀后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依法予以懲處。在犯罪過程中,陳某自動放棄犯罪,系犯罪中止,造成了一定的損害,依法應當減輕處罰。被告人陳某自愿認罪,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據此,常熟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一審宣判后,陳某認為自己已經認識到了的錯誤,此事也未造成嚴重后果,不應受到這么重的刑罰,便向蘇州中院提起了上訴。
【法官說法】該案審理過程中,被告辯護人認為,陳某系犯罪中止,被害人之損傷屬人體輕微傷,不屬于刑法處罰意義上的損害,視為本案沒有發生損害結果,應當對被告人陳某免除處罰。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精心預謀,捆綁被害人的雙手后用溺水的方式殺人,期間雖然悔悟后未出現被害人死亡的后果,但造成被害人輕微傷,應當綜合認定本案有一定損害后果,并不能認定無損害后果發生,故對該辯護意見不予采信,被告人故意殺人罪名成立,但有犯罪中止情節。
需要指出的是“婚外戀”是長得好看,罌像粟花一樣,令人“神往”。但畸形戀情小則破壞家庭,大則釀成血案,這方面血淋淋的教訓令人深思,希望本案能再次引起人們的警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