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原本和和睦睦的夫妻,家境落寞卻能相守相護,好不容易生意紅火,走向小康了,哪想就此引起糾紛,做妻子的一時想不開,向法院提出要與丈夫離婚,日前,這起離婚訴訟案在昆山市人民法院周市人民法庭審結(jié)。

 

2004年,經(jīng)歷了2年的自由戀愛,譚女士與別先生于民政局登記結(jié)婚。結(jié)婚初期,生活條件較差,夫妻只能租住廉租房屋,但感情深厚,兩個孩子的降生更是給家庭帶來了無限的歡樂。不久,別先生辭職經(jīng)營公司,譚女士為了維持家用,在懷孕的情況下仍每天擠公交上下班。經(jīng)過一段艱苦的創(chuàng)業(yè)過程,夫婦倆的生意愈加紅火,可夫妻的感情卻是一日不如一日,別先生甚至猜測妻子有外遇,加上不時的施加暴力。終于,憤怒的譚女士忍無可忍,一紙訴狀將別先生送上了法院的被告席。

 

經(jīng)過法官耐心的做雙方的思想工作,加之雙方婚姻基礎較好,而產(chǎn)生矛盾主要是夫妻缺少溝通和信任。庭審中,別先生已經(jīng)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作出了承諾,且考慮兩個女兒年紀尚幼,終于夫妻雙方冰釋前嫌。因此為維護雙方婚姻關系、為孩子創(chuàng)造良好的家庭環(huán)境,法院不支持雙方離婚。

 

法官提醒:家庭不和諧,特別對年幼的孩子影響很不好。夫妻在日常生活中應本著互諒互讓原則,加強理解和溝通,互相關心,妥善處理好夫妻關系,不應相互賭氣。所謂婚姻“不是一輩子不吵架,而是吵架了,還能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