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房子“裝”著陌生人的戶口
作者:范昰彧 發布時間:2014-07-28 瀏覽次數:550
房子買好,產證到手,裝修入住,這房子肯定是你的了吧?告訴你,未必!沒準房子里還有別人的東西。家住市區的劉先生就遇到了這個問題,他自己的家里“裝”著別人的戶口!
劉先生是昆山人,在新區工作。去年,他愛人也來到了市里工作,兒子小劉也跟了過來。原本劉先生一個人住在公司宿舍,如今一家都來了蘇州,宿舍自然不能住了,便張羅著買套房子,正好兒子也快到上小學的年齡了。去年9月,劉先生通過中介,在市區買了一套90多平米的毛坯房。經過半年多的裝修,今年劉先生全家住進了新房子。一切妥當,劉先生想起孩子在市區上學需要戶口,便前往街道派出所申請遷移戶口。誰知這一去才發現了問題,這房子里歷經落過戶了,正是之前的賣家,而且至今都沒遷出。劉先生急忙聯系賣家,但這個號碼已經注銷了。劉先生又找到了之前的中介公司,中介表示當初也只是留了這么一個電話,并沒有其他聯系方式,賣家也不是本地人,好像是個炒房客。找不到賣家,劉先生只能再去派出所,然而,他得到的答案還是一樣:售房人沒有遷入地戶口就不能遷出,原戶口沒有遷出劉先生就不能遷入。這是一個死循環,劉先生愁眉不展。
劉先生想到了法院,希望能夠通過法庭的裁決解決戶口的遷移問題,遺憾的是法院并沒辦法幫助劉先生。姑蘇法院立案庭法官介紹,法院并不受理戶口遷移的訴訟請求,這屬于公安部門管理的行政職能。而受限于國家戶籍政策,例如買賣的房屋是賣方唯一的住所,沒有其他的固定住所可供戶口遷入,那么不管買方理由多么充分,公安機關也不能強行將賣方戶口遷出。同樣的,買方的戶口就沒有辦法遷入。這個問題并非個例,姑蘇法院民五庭受理的房產糾紛中,不少都涉及到了戶口問題。但是,本案中賣方找不到,也找不到賣方可供遷入的房產,法院自然也無法作出相應的裁決。
在此,法官也提醒廣大市民,買房的時候多留個心,妥善解決戶口問題。尤其如今不少中介為了生意,只求能促成交易,對于這些附加問題要么忽視,甚至干脆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這時候買家就要多留意。如果房子里有戶籍,買房時可以約定相關條款明確解決辦法,例如要求賣方將戶口遷出后才付清全款等。避免日后帶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