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為公司運送貨物 趁機盜竊倉庫材料
作者:劉光亮 徐燕 發(fā)布時間:2014-07-24 瀏覽次數:509
利用為公司托運貨物的便利,由于一時貪戀干起了盜竊倉庫內材料的勾當,不料被告人王某的犯罪行為卻被監(jiān)控拍個一清二楚。近日,句容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
年近50歲的被告人王某受雇為句容某精密零件有限公司托運貨物。2013年9月的一天,被告人接到該公司一位負責人的電話,請其運送一批貨物送往另外一個工廠。當把駕駛的農用車開進公司的倉庫后,被告人王某不顧該公司負責人事先的提醒,趁著倉庫內暫時沒人之機,將貨架上的三箱自行車腳踏板裝進了車內。根據安排,公司原本是要將地面上的貨物交給王某托運的,而非貨架上的貨物。裝完貨物后,被告人王某將車子開出公司倉庫。在開往目的地的途中,被告人王某將盜竊來的三箱自行車腳踏板賣給了路邊的廢品站,共非法獲利400多元。經鑒定,被盜貨物價值人民幣5000多元。第二天,倉庫管理員在清點物品時發(fā)現三箱自行車腳踏板被盜,隨即向經理反映情況。在調取了公司倉庫的監(jiān)控錄像后,公司發(fā)現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向警方報警。幾天后,被告人王某在接到公安機關電話傳喚后,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到案后其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本案贓款已被追回人民幣5000元并發(fā)還被害公司。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于是依法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