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孩子存異議 夫妻鬧到法院要離婚
作者:肖月 王加宏 發布時間:2014-07-24 瀏覽次數:527
撫養教育孩子的理念不同,導致夫妻雙方產生矛盾,時間一久竟然因此分居,最終鬧到離婚的地步。近日,昆山法院審結了該起案件,依法判決不準離婚。
2007年龔先生和孫小姐經人介紹相識并確定戀愛關系,同年11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兩人相依扶持,家庭生活令人羨慕。2011年10月他們迎來了愛情的結晶——女兒小龔,卻沒想到小寶貝的出生竟成為離婚的導火索。原來,孩子出生后,雙方父母在帶孩子的問題上存在分歧,孫小姐的父母態度強勢不肯退讓,龔先生作為獨生子覺得難以忍受。而初為人妻和人母的孫小姐也不妥善處理這些矛盾,致使矛盾越積越深,最終孫小姐負氣回到娘家,夫妻從此便分居,直至鬧到離婚局面。
法官在審理過程中了解到,龔先生和孫小姐在婚后直至孩子出生前感情一直很好。2009年,孫小姐罹患侵蝕性葡萄胎,經歷數十月的化療方治愈。治療期間龔先生一直對妻子悉心照顧,在病愈后,夫妻二人還一起去旅游散心。在孫小姐回娘家后,夫妻兩人又曾重歸于好。期間龔先生一直住在岳母家直至去上海進修,在進修期間每個周末也會回岳母家住。
法官認為,雙方感情基礎較好,離婚的原因在于雙方父母撫養教育孩子的觀點不同。庭審過程中,雙方對于離婚一事都認為還有轉圜的余地,再加上孩子年幼,只要能珍惜多年夫妻感情,正確處理家庭矛盾,進行有效溝通,充分認識并改正自身不足,雙方和好還是有可能的。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做出不準離婚的判決。
法官提醒:現如今許多80、90后夫妻都是獨生子女,在他們有了下一代之后,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們總是擔心小夫妻不能照顧好自己的小寶貝,總想代勞,也總認為自己的方法最好最正確。殊不知這樣的代勞會給未有過婚姻經驗的小兩口帶來困擾。不妨放手,讓他們自己去經歷、去享受為人父母的喜與悲。兩個人從相遇相知到相愛再到攜手共度一生,需要相互包容,不僅僅是包容彼此的缺點更需要包容彼此的家庭。遇到矛盾多溝通,才能將婚姻維持地長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