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法院:法院暢聽民意 保障司法公開
作者:錢敏焰 徐暢 發布時間:2014-07-24 瀏覽次數:882
“我覺得學校應當承擔責任,因為學校未能將受傷學生及時送醫,延誤了治療……”,“我認為受害學生家長在發現孩子眼睛不適后未能及時就醫,也存在一定過錯,可以減輕學校方的責任……”。常熟市人民法院第十七法庭內,來自常熟市婦聯、團市委的工作人員、法律界的人士和群眾代表踴躍發言,對一起發生在校園內的學生傷害案件紛紛發表了自己的看法。書記員飛快的記錄著聽審評述人的意見,而作為聽審主持人的法官和聽審陳述人的原、被告更是十分認真的聽取著評述人的意見。
司法民意聽審作為常熟法院司法公開的一項創舉,自2011年試行至今已有三年。該制度在加強司法民主建設,暢通司法民意渠道,實現司法公正和民意公正的有機統一,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社會認同度方面越來越顯現出作用。
司法民意聽審會上,與會評述人從法理、情理角度對學校、兩名學生及其監護人應負擔的責任發表了各自的意見,同時也從規范執行制度、加強安全教育等方面對校園傷害事件的預防提出了中肯的建議。案件當事人均表示評述人員的意見有一定的道理。聽審會后,聽審評述人還協助法官勸慰受害方,與校方溝通,經過多方努力,案件當事人表示愿意重新考慮案件的調解方案,盡量調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