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趕時髦的陳某在逛商場時看中今年流行的款式愛不釋手,但苦于口袋空空竟起了賊念,趁營業員不注意時順手牽羊盜走了柜臺中的3件衣服。日期,崇安法院審結了該起盜竊案件,判處被告人陳某罰金6000元。

 

陳某今年27歲,自生完孩子后,陳某在家做起了家庭主婦。201311月,陳某來到市區一商場逛街,在五樓專柜看中一件毛衣,準備試穿,但營業員很忙,無暇顧及自己,陳某便自己挑選了兩個顏色,并順手拿了一件襯衫做搭配。在試衣鏡前比試了兩下后,陳某很是滿意,但身上沒有帶夠錢,陳某對手上的衣服又難以割舍,見四下無人注意自己,陳某竟有了盜竊的想法,將三件衣服迅速塞進隨身挎著的單肩包內。

 

作案成功后的陳某并沒有立即離開,而是來到另一家專柜,準備用上述手法再次出手。陳某成功得手,將三件衣服塞進包內。此時,柜臺的一名營業員發現空了兩個衣架,立即意識到東西被偷,又看到陳某的單肩包塞得鼓鼓的,馬上大喊“有小偷”,并一路追趕陳某。

 

陳某見對方人多勢眾,只得將衣服拿出來還給了營業員。但眼尖的營業員看到陳某包內還有三件其它專柜的衣服,便質問陳某。出于心虛,陳某矢口否認,稱是付過錢的,拉扯中,陳某想逃離現場,情急之下咬了營業員一口。最后在保安的協助下,陳某交出了臟物。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陳某盜竊6件衣服,共計價值3218元。案發后,陳某在家人的協助下,將衣服買了下來。法院認為,陳某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經構成盜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