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中法院:四舉措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
作者:何亞平、馬俐 發布時間:2014-07-23 瀏覽次數:890
吳中法院把保護消費者權益作為關注民生、踐行黨的群眾路線的重要內容,全面發揮審判職能,創新工作機制,對內優化審判資源配置,對外加強與相關單位的協作,織密消費者權益司法保護網。
“快”通道,暢通消費者維權渠道。對涉消費者權益案件及時保全、快速審理、有效執行,在確保辦案質量的同時努力提高效率。針對爭議金額較小,權利義務關系明了的消費糾紛,通過民事速裁與訴調對接機制,為消費者提供便捷、高效的爭議解決方式。2013年以來審結的消費者權益糾紛案件平均審理天數為29天,最大限度地減輕當事人訴累。
“凝”智慧,實現案件專業化審理。以新消法施行為契機,由民事、刑事、行政審判法官及1名消保委特邀陪審員組成消費者權益保護合議庭,提升該類案件審理的專業性、規范性。合議庭成立以來,共審結消費者維權類案件15件,標的額合計11余萬元,調解率達80%,無一改判發回。此外,在庭審結束后增設“建言”環節,對審理中發現的問題,由合議庭成員對商家、企業提出建議,促進其樹立誠信意識、質量意識。
“強”協作,整合消費者維權資源。整合社會資源,加強與工商、衛生、質監部門及消保委的聯動,共同開展涉消費維權糾紛的訴調對接及分析研判工作,建立消費糾紛的訴前調解、委托調解、邀請調解及協助調解機制,研究高效處理消費糾紛的思路措施,使司法力量、行政力量和社會力量得到集中發揮。
“廣”宣傳,提升消費者維權意識。通過組織法官深入生產、經營場所開展法律咨詢,積極撰寫消費糾紛案例和宣傳報道,開展以案說法,積極參與其他單位組織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活動等方式,向消費者宣傳法律知識,為其指明發生糾紛時的救濟途徑和程序,增強消費者理性維權、依法維權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