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劃壞八輛車 賠了金錢又領刑
作者:王東 發布時間:2012-08-20 瀏覽次數:397
酒后隨性發泄,楊某感覺好玩手持鑰匙將小區內的八輛私家車車身劃損。近日,昆山市法院一審以被告人楊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經審理查明,2012年3月15日凌晨,被告人楊某陪客戶喝完酒后,獨自回其暫住處昆山市玉山鎮凱翔花園,在途徑該小區3號樓、4號樓的輔道時,手持鑰匙無故對停在路邊停車位上的8輛轎車進行劃擦,造成損失共計價值人民幣14120元。案發后,被告人楊某的家屬已代其賠償了各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并取得了諒解。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楊某任意毀損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14100余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鑒于被告人楊某有坦白,積極退賠,取得被害人諒解等情節,法院對其從輕處罰。據此,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