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村民兒子的老板 一男子連騙七戶受刑一年
作者:趙建峰 肖文明 發布時間:2014-07-21 瀏覽次數:471
通州一男子朱某以自稱村民兒子村民老板,通過當面打電話的方式,四年來在如東如東縣掘港鎮、曹埠鎮等地,先后詐騙作案7起,騙得人民幣共計15800元。近日,朱某被如東縣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男子朱某發現在外地務工的農村子女,不是跟隨包工頭做臨時性的工作,就是在外地廠里上班,而在家留守的父母對子女外面務工的具體情況并不是很清楚。在此情況下,朱某萌生了冒充外出務工人員老板的方式對留守務工人員的父母進行詐騙。
如東法院對朱某審理后認為,朱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