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氣”電動車攜妻又帶子 違規出事故致妻雙雙受傷
作者:尹叢叢 發布時間:2014-07-21 瀏覽次數:557
電動車載人是現今十分常見的現象,因此出現的交通事故也日趨增多。昆山的吳某不僅騎電動車同時“攜妻帶子”,還在公路上逆行與機動車相撞,致使夫妻雙雙受傷,各項損失達49萬余元,夫妻兩人就損失提起訴訟。近日,昆山法院審結該案。
吳某和妻子都是來昆山務工的外地人,一輛電動自行車給他們一家人的出行帶來了無盡便利。去年三月的一天中午,吳某一家和往常一樣啟動電動車,準備出門。吳某負責騎車,而妻子就懷抱著年幼的兒子坐在電動自行車窄窄的后座上。為了躲避行人和車輛,電動車時快時慢,搖搖晃晃,后座上的妻子一手抱住兒子,一手抓住車座才能保持平衡和安全。到一十字路口,恰逢指示燈交換之時,加速行駛欲沖過路口的吳某突然發現一輛拐彎貨車迎面駛來,驚慌失措的吳某一個緊急剎車,但由于車速過快電動自行車被遠遠撞了出去。
吳某傷勢最重,被鑒定為一個八級傷殘、兩個九級傷殘、一個十級傷殘;妻子治療也花費3萬余元醫藥費;但幸好她用身體護住了兒子。經交警部門認定吳某和貨車司機陳某負同等責任。最終兩人各項損失共計49萬元,保險公司承保交強險12萬元、貨車司機和吳某根據責任比例分別承擔22萬元和15萬元。
法官說法:
自行車、電動車是否可以載人?承載對象可以有哪些呢?就此各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了規定,《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只準搭載一名十二周歲以下的人員。搭載學齡前兒童的,應當使用安全座椅。十二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駕駛自行車或者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搭載人員。本案中,吳某的妻子系成年人,顯然車身重量過重,難以維持車身穩定,同時她還懷抱年幼兒子,更增加了行駛的危險性。為保障安全,騎電動車一定要嚴格遵守該規定,同時嚴格遵守交通指示燈規則,切勿因一時搶道帶來一場不必要的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