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理賠款被“扣留” 員工起訴公司支付
作者:唐婷婷 張少云 發布時間:2014-07-17 瀏覽次數:525
打在公司賬戶上的工傷保險理賠款,公司卻拒絕向員工支付。近日,李明(化名)就遇上了這樣的煩心事,因為要不到錢,他將公司及老板都告上了法院。
李明在惠山區一家私營企業工作,2013年5月,他在工作時受傷,經勞動部門認定為工傷并被評定傷殘5級。因為參加了工傷保險,李明受傷后,應獲得一次性醫療補助金31.8萬余元和一次性傷殘補助金4.6萬余元。2014年2月,社保局將36.4萬余元的理賠款發放至李明所在企業的帳戶,然而當李明想要拿回這筆錢時,卻遭到了企業的拒絕。
法庭上,老板呂某訴稱,自己并非不肯付錢,因為廠里效益不好,李明的醫療費還是廠里賣了設備才湊夠的,希望法院能夠調解解決。在法院的調解下,雙方最終達成了一致的調解方案,呂某同意一次性支付李明36.4萬余元。
企業利益不應成為勞動者權益的“對立面”,此案中企業生產經營狀況不佳等原因不能成為勞動者獲得相應補償的阻礙,企業私自挪用、扣留員工的工傷保險理賠都是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行為。為此,法官建議,企業應當更多地從勞動者角度出發,切實維護好勞動者合法權益,切實減少此類糾紛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