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倆踩踏警車阻礙執法均被判刑
作者:王東 發布時間:2014-07-16 瀏覽次數:473
林某、林某某兄弟倆酒后鬧事,踩踏警車,妨害警察執法,日前均被昆山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林某、林某某共同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擾亂了公共秩序,已構成妨害公務罪,依法應當嚴懲。考慮到被告人林某、林某某有坦白情節,積極賠償相關經濟損失,依法對二被告人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林某、林某某兄弟倆酒后鬧事,踩踏警車,妨害警察執法,日前均被昆山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林某、林某某共同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擾亂了公共秩序,已構成妨害公務罪,依法應當嚴懲。考慮到被告人林某、林某某有坦白情節,積極賠償相關經濟損失,依法對二被告人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