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婦女的坎坷離婚路
作者:王林萍、張紅麗 發布時間:2014-07-16 瀏覽次數:525
在我國8700萬的留守人口,有54.2%是留守婦女,小喬就是其中之一。不堪忍受長年累月的苦悶與壓抑,小喬選擇逃離婚姻的牢籠,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為此她連續三次向法院提起離婚。然而丈夫成方拒不配合,還舉出小喬涉嫌重婚的證據,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近日,啟東市人民法院多方斡旋,幾經調解,終于令小喬與成方達成離婚協議,約定兩個婚生孩子隨成方生活,小喬負擔兩個孩子生活費每人每月500元,并承擔兩個孩子醫療費、教育費的二分之一。同時,小喬當庭一次性給付成方10萬元。
漂亮村花六年留守持家
1978年出生的小喬是啟東呂四港鎮人,容貌俏麗的她被譽為村里的一枝花。2002年1月她經人介紹結識了比自己小1歲的成方。成方對她一見鐘情,展開了猛烈的追求攻勢,很快小喬就陷入了情網,一年后與成方攜手步入婚姻的殿堂。
婚后的日子如蜜里調油,小夫妻三年抱兩娃,周圍人看到那一對麟兒無不艷羨。然而,多一口人多一張嘴,家里經濟一下緊張起來,無奈成方只好離開嬌妻幼兒,只身前往上海打工。
一開始,成方還經常往家打電話,但是隨著在上海站穩了腳跟,有了自己的朋友圈,大都市的燈紅酒綠漸漸迷亂了他的眼,除了定期匯錢回家,他很少會想家。而小喬則像眾多農村姐妹一樣成了留守婦女,她既要照顧家中的老人、小孩,又要家務、農活一擔挑,用瘦弱的肩膀撐起一片天,且一撐就是6年。
離婚坎坷又遇重婚風波
離開了愛的滋養與呵護,曾經的一枝花迅速枯萎衰敗。每當攬鏡自照,小喬看著鏡中那個不修邊幅、粗糙不堪的自己,痛哭流涕,那個漂亮自信的姑娘到底去哪兒了?
一番心理掙扎之后,2012年2月,小喬向法院提請離婚。由于成方的不配合,小喬的離婚之路十分不順。
法庭上,小喬歷陳兩人的爭執與分離,她說他們夫妻關系早已名存實亡。但成方卻根本不予認同,并聲稱小喬之所以急著離婚,是因為她涉嫌重婚罪已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他向法院申請中止審理,待重婚罪案件審結后再恢復審理。
一石激起千層浪,原來2012年2月小喬決定離婚后,就外出打工了。一個女人獨自在外討生活十分艱難,她的不幸遭遇令同事阿春心生憐惜,對她多方照顧。一來二去,兩人漸生情愫,走到了一起。法治意識淡薄的小喬以為自己既已提起離婚之訴,就同離婚一般,便同阿春同居并生育了一子。
法院調解放手也是幸福
法院經審理認為,小喬和成方經登記建立了合法的婚姻關系,婚后還共同生育了兩個孩子。兩人本應珍惜夫妻情分,相互忠誠,共同追求和用心經營幸福的家庭。但從本案查明的情況看,較長時間以來,雙方存在一定矛盾。法院幾經調解,他們的夫妻關系也未得到改善。更為重要的是,小喬與第三者阿春之間存在不正當關系,且育有一個孩子,小喬的行為已超出了法律和道德的底線,違背了婚姻法規定的夫妻之間應相互忠實的義務,且小喬已經第三次向本院提起離婚之訴。據此,法院認為他們已無和好可能,依法應認定其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對于小喬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應予以準許。
至于成方抗辯要求本案中止審理的意見,法院認為,是否構成重婚罪不屬于民事案件必須中止訴訟的法定情形,是否構成重婚罪也僅是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因素之一,并非唯一因素,且小喬的訴請并不涉及共同財產的分割,不影響本案的審理,故對成方的該抗辯意見不予采納。
成方認真聽了法官的釋法后,最終同意進行調解,接受了10萬元的補償款,放手讓小喬幸福,也讓自己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