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回來吧,我想你回家。我一開始那么地求你回家,你還是不回家。如果你們離婚,我就不和你過了,我就和爸爸過了,我就永遠不見你了”,這是一封來自十歲兒子寫給母親的信,小孩想通過自己稚嫩的語言挽回父母破碎的婚姻。近日,昆山市人民法院審理的這起離婚糾紛令人唏噓不已。
十年婚姻,一朝緣散
劉先生與王女士于1997年相識相戀,戀愛長跑5年后終于修成正果,婚后兩人一直在浙江、上海、江蘇等地打工,2003年兒子的降臨給雙方的家庭帶來無限歡樂,2008年一家人來到昆山市打工,平淡的日子一直這么過了下去。但是隱患已經不知不覺埋下,王女士一直不滿意劉先生對自己小氣,認為他對錢財看的太重,太過自私和吝嗇,在小孩管教問題上雙方也有分歧,經常因此發生爭執,終于一次大吵之后王女士回到老家,幾個月后她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為了小孩,丈夫不同意離婚
劉先生在庭審中提交三頁紙的答辯狀,詳細的敘述了自己與王女士相識相戀并最終結合在一起的過程,確如王女士說的他在生活上精打細算、比較節儉,但在每月僅有兩千多工資的情況下,也曾經為王女士買了一千多元的首飾,為了王女士和小孩自己不舍的吃穿,更是常常加夜班,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家庭和小孩,通過這次事情他也認識到自己的不足,希望王女士能夠給自己一個機會,他愿意在今后的生活中提升自己,做一個更好的丈夫、父親。
兒子寫信“保衛”父母愛情
在父母分居的這段時間,兩人的小孩一直和父親居住在一起,懂事的他曾多次向母親哭訴希望她能夠回家,當他得知母親要和父親離婚后,漸漸變的沉默寡語。
在庭審中,劉先生當庭出示了兒子寫給王女士的一封信,希望王女士能夠看在他們小孩的份上回心轉意,充滿孩子氣的語句,張女士讀得心里難受,法官看得心酸感動。雖然法官進行了長時間的調解工作,希望張女士慎重考慮自己的離婚請求,但她依然沒有同意撤訴或調解。最終,法院認為,劉先生與張女士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劉先生堅決不同意離婚,認為夫妻感情尚存,愿意和好,且兩人并未分居滿兩年,最終判決不準離婚。
法官提醒:離婚糾紛中最受傷害、最無辜的永遠都是子女,不完整的家庭將大大影響到小孩的成長。夫妻雙方應該珍惜現有的婚姻家庭,家庭生活中遇到矛盾在所難免,遇到矛盾應該互相諒解主動溝通維護婚姻家庭關系,不要“沖動”之下提起離婚,更應該從夫妻一路走來的感情,從小孩將來的成長考慮,退一步或許海闊天空,忍一時可能風平浪靜,莫將離婚當兒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