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中法院判決揚中市首例女性醉駕案
作者:朱琴梅 發布時間:2014-07-11 瀏覽次數:570
“被告人齊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以構成危險駕駛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之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齊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4個月,罰金3000元。”隨著法槌的敲擊,齊某成為揚中市首位構成危險駕駛罪的女性被告人。近日,揚中法院依法對齊某作出判決。
經法院審理查明,齊某于
據悉,自
“被告人齊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以構成危險駕駛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之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齊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4個月,罰金3000元。”隨著法槌的敲擊,齊某成為揚中市首位構成危險駕駛罪的女性被告人。近日,揚中法院依法對齊某作出判決。
經法院審理查明,齊某于
據悉,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