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因瑣事與他人發生糾紛并被對方扇了一耳光而不開心,為了替父親找回公道,小易(化名)在父親節當天花錢雇傭他人“教訓”一下打他父親的人。未料其雇傭的人沒有掌握好分寸致受害人輕傷深陷囹圄,自己也因犯尋釁滋事罪,被灌南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小易的父親老王系學校老師,與同事古某曾因教學事務發生矛盾,在沖突過程中老王被古某扇了一耳光。老王對此耿耿于懷,經常為此悶悶不樂。感覺父親吃了虧并為此不開心,小易在他人的唆使下,決定雇人教訓古某,替父親“討回公道”。去年父親節當天,小易讓他人通過電話把古某約到指定地點,并指使雇來的幾個人對古某進行毆打,致使古某尺骨中斷骨折,經鑒定構成輕傷。案發后,小易對自己的魯莽行為后悔不已,自愿認罪受罰,并主動自愿賠償受害人古某各種損失5萬元,取得了古某的諒解。

 

灌南法院經審理認為,小易因生活瑣事,無視法紀和社會公德,雇傭社會閑雜人員報復并隨意毆打他人,致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鑒于其積極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受害人的諒解、且自愿認罪,對其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