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影籠罩未成年少女 法律撐起權益保護傘
作者:潘志強 孫重光 發布時間:2014-07-02 瀏覽次數:508
雖明知對方未滿十四周歲,但自以為你情我愿,只要不是強迫發生性關系就不會觸犯法律,王某最終還是引誘仍在上初中的小雨走進了賓館,當最終被濱湖區法院認定強奸罪名成立時,王某當庭痛哭,卻已悔之晚矣。
妻子網戀私奔 丈夫蓄意報復女人
王某結婚多年,育有一個兒子,正在上初中。本來家庭生活平靜安穩,王某感覺日子過的也算舒心,可是王某妻子不知何時起迷上了網絡聊天。起初王某并未在意,只是偶爾對其抱怨幾句,但妻子卻一次比一次表現的不耐煩,在引起幾次劇烈爭吵后,王某也只能聽之任之了。誰知兩個月后,妻子突然留下一張字條,表示與王某已沒有感情,自己要去尋求新的生活,從此就杳無音訊。王某此時才醒悟,原來妻子之前并不是沉迷網絡,而是和另一個男人談起了“網戀”,現在竟然還跟別人私奔了。
妻子的無情離開,讓王某感覺到痛苦而又屈辱,繼而在心中萌生了一個念頭:既然別人能通過網絡把自己的妻子騙走,那自己為什么不能通過網絡騙別的女人呢?
罪惡的念頭一旦產生便再也無法消除,王某開始主動接觸各種網絡聊天工具,并很快無師自通。沒過多久,王某通過微信認識了小雨,并迅速將其列為了自己的目標。
挖空心思引誘 罪惡陰影籠罩無知少女
認識小雨后,王某主動將其加為QQ好友,并頻頻與她聊天。在聊天過程中,王某發現小雨說話像孩子一樣幼稚,思想單純,但是性格有些叛逆,而且好奇心比較強,有時王某故意說一些黃色笑話,小雨還會表現的很有興趣。
發現有機可乘,王某開始刻意通過言語、圖片等各種手段向小雨灌輸不健康的性知識,誘導小雨對此產生了更為強烈的好奇心理。在感覺時機成熟后,王某提出帶小雨去賓館。起初小雨并不同意,還主動告訴王某自己未滿十四周歲,仍在上初中。但是王某在知道小雨真實年齡后,不但沒有懸崖勒馬,反而通過激將試圖說服小雨,并詳細詢問了小雨家庭和學校的管理細節。在王某地不斷引誘下,小雨的好奇心戰勝了理智,最終還是同意了王某一起出去游玩的要求。
第二天中午,王某駕車來到了小雨學校門口。當看到小雨背著書包向自己走來,青澀的臉上透著和自己兒子一樣的稚氣時,王某也產生了一絲猶豫,真切地意識到小雨還僅僅是個孩子,但是罪惡的沖動和報復的念頭還是泯滅了王某最后的理智。王某帶著小雨兜了一會兒風,就將小雨帶到了預先開好的賓館,兩人遂在賓館發生了性關系。事后王某為了免除后患,又購買了避孕藥給小雨服用,還特意叮囑小雨不能告訴別人,甚至為小雨編好了一個謊話來撇清自己的惡行。
罪行終于曝光 法律為未成年人撐起權益保護之傘
陰霾總會散去,罪惡終會暴露于陽光之下。不久之后,小雨母親見女兒總在用手機和別人聊天,還經常聊到很晚,不由起了疑心。在翻看女兒的聊天記錄后,小雨母親發現了王某發給女兒的大量淫詞穢語和黃色圖片,頓時大驚失色,一番追問,小雨終于坦白了事情經過。思慮再三后,小雨母親最終選擇了拿起法律武器。
濱湖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在明知小雨系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而仍與其發生性關系,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應當從重處罰,最終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六年。
法官提醒:當今社會網絡科技發展迅猛,微信等新型聯絡工具確實極大地方便了人們的溝通交流,但同時我們也必須意識到其中潛藏著很多危機。尤其對于未成年人,他們涉世未深,好奇心重而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不足,而不法分子往往利用這一點,通過微信等渠道先騙取被害人信任,再伺機實施各種犯罪行為。
為了有效防范此類案件的再度發生,首先未成年人應增強自我保護意識,不能隨意公開個人信息,更不能輕易接受陌生人的見面邀請。其次家庭和學校也應承擔起監護和教育的職責,尤其是對處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應主動走進他們內心,了解他們的心理變化和情感需求,同時加強普法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對違法行為的敏銳性,用愛和法律共同為他們撐起最堅固的保護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