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因突遇車禍離世,母親獨自承受家庭重擔,父親遺產被奶奶無情霸占,十八歲花季女孩面臨輟學。近日,句容法院對一起法定繼承糾紛案件進行開庭審理。

 

2001年初,家住句容某農村的18歲女孩唐艷因父親于因車禍去世一直與母親胡榮霞生活,為替父親支撐起這個家,也為了能夠給唐艷雙倍的關愛,胡榮霞每天往返市區工廠和農村家里,雖然辛苦,胡榮霞卻從未疏忽對女兒的照顧,懂事的唐艷以優異的成績回報了母親。2013年,唐艷面臨著高考,可是女兒所需的高額學費,還有當初給孩子看病欠下的余十萬元外債,另胡榮霞倍感煎熬,每月打工的二千余工資除了每月還債剩下的只能維持基本,就是自己再節省,對后面需要的花銷也無濟于事。20138月,唐艷家所在的村子被政府整體拆遷,聽說政府會支付每家不少拆遷補償款,胡榮霞興奮的不得了,以為老天終于善待了苦命的母女二人。2014年初,胡榮霞應通知去村委會領取拆遷補償款,可是令人沒想到的是,唐艷的奶奶在未通知胡榮霞的情況下獨自在唐艷父親遺留房產拆遷協議上簽名,并領走了拆遷款25萬多元。胡榮霞多次找婆婆索要,婆婆以各種借口搪塞住,連唐艷親自找奶奶,也遭到閉門羹。眼看六月份唐艷即將參加考高,下半年就要上大學,每個月還有不少的外債要還,然而唐艷的奶奶卻把這筆救命錢全部霸占分文不給,胡榮霞憂慮過重終于病倒。眼看母親日益憔悴,唐艷不顧母親勸阻,向句容法院提起訴訟。

 

20143月,句容法院對此案公開開庭審理。法庭上,唐艷稱這筆錢,是父親遺留房產拆遷政府補償的,自己有權對父親的遺產進行繼承,自己知道奶奶對父親的遺產也有繼承權,只需要奶奶歸還屬于自己繼承的部分。而唐艷奶奶對唐艷的訴求果斷拒絕,稱被拆遷的房子是唐艷父親生前向自己借錢建造的,而自己也是向別人借的錢,況且唐艷母親與父親并未領取過結婚證,其也并未承擔一分造房子的開支,自己身體有病,也不能進行體力勞動賺錢,這筆拆遷款自己拿走是為了替兒子還債,既然唐艷已經把自己告到法院,也不指望以后能贍養,剩余的錢只能用于防老,因此不同意拿出來。唐艷聽著奶奶處處只對自己著想的辯解,感到痛心,也深感人心的冷漠,為了25萬多元,就可以不認孫女、否決媳婦,唐艷只得寄希望于法律維護自己和母親的合法權益。

 

經法院審理后認為,唐艷即使作為非婚生子女,仍然享有遺產的繼承權,本案被拆遷的房產登記在唐艷父親名下,屬于其合法財產,在唐艷父親死亡后該房屋被拆遷所得拆遷補償款屬于遺產范圍,根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按照應當均等的規定,由唐艷與其奶奶二人各繼承一般。最終法院判決,唐艷奶奶應當歸還屬于唐艷繼承的遺產12萬多元。(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