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陽一女子通過手機微信招來了一夜情,然而短暫激情過后,情夫卻發短信、打電話對其進行敲詐。近日,丹陽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敲詐勒索案,被告李某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40多歲的王某和時下年輕人一樣,工作之余也熱衷玩玩微信。幾個月前,一名叫“陌路人”的男子在微信上找到了王某,就這樣兩人在微信上聊了起來。經過一段時間的聯系,二人互留了手機號碼。一天,“陌路人”李某告訴王某,自己心情不好,邀請王某到自己家中玩。當晚王某下班后就來到“陌路人”李某家中,二人聊了會家常,隨后“陌路人”聲稱自己家中沙發不好坐著不舒服,要王某到自己臥室里坐會兒,王某沒有拒絕,二人到臥室不久后便發生了性關系。

 

讓王某意想不到的是,短暫的激情過后“陌路人”李某就向自己借錢,說其遇到困難想讓自己幫幫他,并半帶威脅的說其是在社會上混混的,現在雙方已發生了性關系,讓王某自己看著辦。王某聽后出于害怕即答應第二天給李某籌錢。次日王某將籌到的錢交給李某想了結此事,今后雙方無涉。然而好逸惡勞的李某怎肯舍棄這“長期飯票”,其發現王某比較在意她的家庭,也害怕老公知道這次的一夜情。李某抓住王某的這個軟肋,并通過跟蹤得知王某的家庭住址、工作地點,此后以打電話、留字條等方式欲將此事告知王某老公且有雙方發生性關系的視頻為由多次敲詐王某,通過三次,王某一共給了李某12000余元,每次李某都說這是最后一次向王某要錢,但王某每次給錢過后都只能換來一個月的安寧,王某整日生活在恐懼、擔憂之中,生活受到嚴重的干擾,最終至公安機關報警,亦非常后悔當初一時沖動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