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受傷告錯雇主 兩次訴訟終獲賠償
作者:莊莉琴 曹鳴紅 發布時間:2014-06-30 瀏覽次數:539
江陰市民周某經黃某介紹到褚某的船上從事裝修工作,不料卻從船上墜落受傷,周某便將黃某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江陰法院經審理駁回了周某的訴訟請求,周某再次將褚某告上法庭。
周某今年42歲,主要幫別人做雜工維持生計。
江陰法院經審理查明,周某雖然是經黃某介紹到褚某的船上從事裝修工作,但黃某并未從中謀利,且接受勞務的一方應為褚某而非黃某,周某與黃某之間不存在勞務關系,故法院以被告主體資格不適格駁回了周某的起訴。經法院釋明,周某再次以褚某作為被告提起訴訟,經過承辦法官的耐心調解,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褚某一次性賠償周某醫療費等各項損失1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