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女郎的悔與淚
作者:胡正一 發(fā)布時間:2014-06-30 瀏覽次數(shù):552
在“6.26”國際禁毒日到來之際,記者關(guān)注到涉毒犯罪的一類特殊群體——女性。根據(jù)虎丘法院統(tǒng)計,該院約有20%的毒品犯罪涉及到女性被告人。對另一半的盲從導致“毒鴛鴦”現(xiàn)象普遍、交友不慎導致“毒友圈”現(xiàn)象……她們本該是好女兒、好妻子、好媽媽,卻因為牽涉到毒品成為階下囚。
交友不慎,花季少女落入“毒友圈”
小燕第一次接觸到毒品,是在她20歲參加的一次朋友聚會。在聚會中間,小燕的朋友找來另外一波朋友,雖然有些陌生,但年輕人在一起很快找到了共同話題。期間,小燕感到頭痛,趴在桌子上休息。一個叫小晴的女孩主動對小燕噓寒問暖,還拿出來一種橘紅色的藥丸,告訴小燕吃了這個藥可以治很多病。小燕當時有些懷疑是毒品,但考慮這么多人在,一次不會出什么問題就吃了。吃下去果然感覺不錯,小燕和小晴成了朋友,也落入到了小晴的“毒友圈”。后來小晴告訴小燕,這種藥品叫“麻果”,才 80塊錢一粒,便宜好用而且不上癮。小燕聽信了小晴的話。進入“毒友圈”后,小燕多次到跟隨小晴他們吸毒,還多次帶他們到自己的住處吸毒。最終,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小燕拘役2個月,緩刑3個月。
據(jù)虎丘法院刑庭法官介紹,由于戒備意識不強,存在獵奇心理和從眾心理,年輕女性較容易受到“朋友”引導、欺騙而走上吸毒的道路。交友須謹慎,面對毒品,一定戒除僥幸心理,堅決拒絕“第一口”。
女兒不滿3個月,“毒”媽媽獲刑15年
走上法庭的時候,小娟還不滿25歲。在這25年里,她有壓抑的童年,有到異鄉(xiāng)打拼的艱辛,有婚外戀的痛楚,然而令她沒想到的是,更大痛苦是即將面臨的15年的有期徒刑。
一年前,小娟認識了陸某。陸某自己宣稱在做生意,為人豪爽,朋友多,很快贏得了小娟的芳心,二人建立了男女朋友關(guān)系。但接二連三的打擊讓小娟很受傷,先是小娟發(fā)現(xiàn)陸某已結(jié)過婚有小孩,自己成了“小三”。后來小娟又發(fā)現(xiàn)跟陸某聯(lián)系緊密的一個朋友做販毒生意的,陸某也時常參與其中。據(jù)小娟講,知道這個事情后,她多次同陸某爭吵,勸他遠離毒品生意。而陸某絲毫沒有放棄的意思,反而有意疏遠小娟。看陸某沒有回頭的意思,抱有幻想的小娟非但沒有對更加堅決地制止陸某的犯罪行為,反而轉(zhuǎn)過頭來幫助陸某聯(lián)系買家,幫忙打點“生意”。在一次毒品交易中,小娟和陸某雙雙被抓。經(jīng)法院認定,小娟販賣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達到
據(jù)虎丘法院刑庭法官介紹,在涉女性毒品犯罪中,“毒鴛鴦”現(xiàn)象占到大部分。一些女性獨立性不強,盲目信賴他人,從而被與自身關(guān)系密切的男朋友、小姐妹利用成為毒品犯罪的工具。
深陷毒癮不能自拔 “毒大姐”“五進宮”
2014年4月,虎丘法院依法宣判一起販賣毒品案,被告人丁某被判處拘役3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毒品害人,我這次一定戒毒,請求法院給我重新做人的機會……”,法庭上,40歲的丁某聲淚俱下,請求法院寬大處理。然而如果看到丁某的吸毒簡歷,可能很多人會對丁某能否成功戒毒打一個問號。
丁某是蘇州本地人,初中文化。根據(jù)丁某交代,她的吸毒生涯始于1997年,當時年僅23歲的丁某為“解壓”染上的毒品。1998年已經(jīng)成癮的丁某被強制戒毒3個月。回來后丁某堅持了不到半年時間又重新回到了毒品的懷抱。2002年丁某因吸食毒品被勞動教養(yǎng)2年。釋放后,已經(jīng)感覺人生無望的丁某很快又開始“復(fù)吸”。2005年,丁某因吸食毒品再次被勞動教養(yǎng)2年5個月。2012年,丁某因吸毒被行政拘留。2013年末,丁某因販賣毒品罪被刑事拘留。根據(jù)丁某講,這十幾年來她幾經(jīng)反復(fù),一直沒有毅力戒毒。因為吸毒他沒有結(jié)婚,沒有孩子,還遭到家人的唾棄。沒有錢吸毒,她就走上了以販養(yǎng)吸的道路。近年來,唯一能給她幫助和照顧的,是她的男友——本案中同樣因為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拘役5個月。
據(jù)虎丘法院刑庭法官介紹,近年來涉毒案件女性被告人多為初中、高中文化,認知能力較低、知識相對貧乏、自控能力差、心理依賴強,是一些女性涉毒犯罪的主要原因。“一朝吸毒,十年戒毒,一生想吸”,所有的事例均表明,毒品是魔鬼,沾上容易逃脫難。(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