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如果是女的,我就去搶劫!”
作者:沈黎紅 王昌棟 發布時間:2014-06-30 瀏覽次數:512
欠了外債,手頭拮據,就動了邪念,結果一念之差,換來鐵窗兩行淚。近日,家住吳江龐南村的小伙子李軍因犯搶劫罪被吳江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靠打工為生的李軍背負外債四萬余元,因收入微薄而無力償還,債主卻屢屢上門,頻繁催其還錢。
一直等到晚上10點40分左右,果然有一位女士上了這輛奧迪車駕車離去,李軍緊隨其后找機會下手搶劫。奧迪車一路向南,停在了松陵鎮龐陽小區一個停車場內。李軍見奧迪車一停,就把自己的面包車也停在附近,然后手持一把水果刀,悄悄靠近了奧迪車,趁
吳江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脅迫等手段,強行劫取他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3500多元,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法官提醒:深夜是劫犯慣常選擇的作案時間,且搶劫案件惡性程度大,人身安全受到嚴重威脅。如遇停車購物、等人、上下車等情況,要注意觀察周圍可疑跡象,發覺有異常就不要停車,更不要隨意打開車門車窗。行駛中看見有可疑車輛尾隨或跟蹤,應立即將車駛往明亮、人多的場所,必要時撥打110尋求警方幫助。(文中人物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