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新沂法院執行局、法警執行中隊和法警大隊在執行指揮中心王茂峰主任的率領下,依法對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進行強制執行。在人大代表現場監督下,耗時4個小時,依法處置阻撓執行劉斌、李強等人,成功地將涉案的房屋再次交還給了執行申請人。

 

申請執行人劉某與被執行人馬某房屋租賃糾紛一案,被執行人馬某遲遲不履行調解書確定的給付租金及搬出承租房屋的案件,新沂法院執行局曾于201396日上午將該房屋強制執行交付給申請執行人,但被執行人馬某及親屬于當日下午又強行占有該房屋。新沂法院執行局局長、承辦法官多次上門做被執行人的工作,被執行人馬某及其家屬不但不履行義務,居然搬來年過七旬的老人做鎮,揚言如果法院強制執行就喝農藥和自焚。被執行人馬某為對抗法律還叫來數十名無業游民居住在該房屋里,阻撓法院執行工作,其中最小年齡僅13歲。

 

當日上午930分,在分管執行的領導主持下,執行人員、人大代表、居委會相關人員召開強制執行前部署會,10時全體人員到達執行現場。1010分,法警大隊拉起警戒帶封鎖執行現場,1020分,執行局和執行中隊進屋將被執行人馬某的“父親”和10余閑散人員清退出該屋。1040分,執行局開始清點屋內物品。1130分,被執行人馬某得知法院強制執行后,又電話叫來十多人前來阻撓。法警大隊胡長江大隊長立刻通知警隊機動警力前往支援。在多次對阻撓人員警告無效的情況下,法警隊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將3名帶頭鬧事人員強行帶離執行現場。其他鬧事人員看到如此強大的執行力度,迅速離開了執行現場。被執行人馬某的“父親”趁執行人員不備的時候,突然拿出農藥準備喝下,書記員邵青峰眼疾手快將農藥奪下,執行中隊迅速將被執行人馬某“父親”帶離執行現場。下午近2時,執行人員清點物品完畢,爾后對該房屋前后門進行封閉,交付給申請人。

 

在見證執行工作后,一位人大代表感慨地說,“之前人們對法院執行工作缺乏了解,有的當事人還對執行工作有誤解。通過這次親身參與法院執行工作,認識到法院執法工作的艱辛。以后應該讓更多的人參與其中,讓更多的人了解法院執行工作的艱辛,同時也起到宣傳法律知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