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一是引進外智。 該院針對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社會對法院辦案期待不斷提高的實際,在堅持內部挖潛的基礎上,與西南政法大學簽署建立教學實踐基地協議,該院將得到西南政法大學提供法學教育方面咨詢和信息交流、選派專教授來院舉辦法律講座、每年安排不少于20名本科學生進行為期10周的實習、優先向響水法院推進優秀畢業生四個方面的支持。

二、閉路監控。為加強對法院辦案的監督,該院在保障法官依法獨立辦案的前提下,建立案件辦理情況定期匯報制度,審執部門組織一次案件匯報會,承辦法官向庭長匯報案件辦理情況,部門負責人在匯總本部門案件情況后,向分管領導進行匯報,分管領導再向院長匯報。對法官和部門反映的問題和困難,由庭局、分管院長直至院長幫助協調解決。

三、回訪復查。建立邀請監督員回訪案件當事人制度,每季度由監督員隨機選擇10件左右案件進行回訪,查看法官審判作風、司法禮儀、公正辦案、廉潔自律等情況,了解當事人對法官所辦案件滿意度。回訪活動由紀檢檢查部門牽頭,承辦法官和其所在庭局回避。回訪結果計入法官的業績檔案,作為考核法官依據。這項制度不僅促進了法官依法公正廉潔辦案,也進一步促進了社會對法院工作的了解,為法院工作營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