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80后的情侶訂婚后,經過短暫相處領取了結婚證,本打算按農村風俗結婚后過日子。沒想,只因雙方家人彩禮問題沒談攏,倆人竟至往來減少,感情淡薄,最后鬧到了離婚的地步。近日,江蘇省東臺市人民法院依法解除了兩人這段短暫的婚姻。

 

原告李某和被告陳某雙方都是88年生人,在農村早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雙方于去年經人介紹后,均覺得彼此合適,很快就舉行了訂婚儀式,男方李家按約去了28000元彩禮和一枚金戒指。后來,倆人經過大約四個月的相處,之間的感情逐步加深,到2010年年底雙方便到民政部門領取結婚證。男方父母便張羅起兩人的婚禮,還請當地有名的算命先生指了個良辰吉日。

 

沒想,當男方媒人前去說媒時,女方家人一口價10萬元的彩禮頓時讓李某全家傻眼了。原來,陳某還有在上高中的弟弟,但陳家經濟比較困難,考慮到陳某弟弟將來上大學、娶媳婦需要一大筆錢,就獅子大開口。這個數字對李家也無疑是天文數字,都是莊戶人家,剛剛在集鎮上買了新房并且裝潢一新,還要購買首飾之類的,一次性付清這么多錢實在困難。可陳家一分也不讓,還阻止陳某和李某來往,最后陳某干脆到北京打工了之,也不與李某聯系了。

 

法院認為,李某和陳某雖然領取了結婚證,但并沒有共同生活,沒有建立夫妻感情,準予原、被告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