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三項制度落實院長接訪效果
作者:毛亞 發布時間:2008-06-23 瀏覽次數:973
本網徐州訊:為預防和減少涉訴信訪案件,及時化解各種矛盾。今年以來,豐縣法院認真堅持院長三項接訪制度,著力做好信訪接待工作,確保涉訴信訪案件得到圓滿處結。
一是實行院長隨時接訪制。該院在每周一固定院長接訪的基礎上,建立不定期接訪制度,對來訪者要求院長接訪或上訪案情重大、緊急的,隨時報請院長接訪,確保上訪案件及時處結。
二是實行院長接防 “預約”制。在電子屏上公布院長的姓名、分管的業務部門等相關信息,并在接訪室設預約登記處,經審查后,符合接訪范圍條件的,發給“預約接訪通知,以減輕上訪群眾負擔,提高接訪效率和效果。
三是實行院長接訪“承諾”制。針對纏訪纏訴、越級訪案件,與上訪人協商雙方均認可的上訪案件辦理期限,按時處理答復,有效防止了重復訪、多頭訪和越級訪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