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613,區人大在徐州市泉山區法院舉行人民陪審員頒證儀式,為新任命的16名人民陪審員頒發證書。為了進一步接受人大的法律監督和政協的民主監督,促進司法公正,泉山法院提高了提請人大任命人民陪審員中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比例,目前30名人民陪審員中有8名人大代表和4名政協委員,代表委員數占43.33%

20063月,泉山法院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精神,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區人大任命了29名人民陪審員,其中4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僅占人民陪審員數的1.38%,但在兩年多的時間里就參與審理了各類案件212件,平均每人審理53件,且無一涉訴信訪和上訴被發回改判,收到了明顯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人大的法律監督和政協的民主監督,一般都是通過每年一度的人大、政協會議聽取和審議法院工作報告、到法院進行專項工作視察、調研、座談以及旁聽庭審等形式來完成,這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全面了解、監督和支持法院工作還有一定的局限性。而人民陪審員來自機關、企業、學校以及街道社區等單位,是優秀的群眾代表,具有人民性和廣泛的代表性,既了解社情民意又具有某一方面較強的專業知識。如果適當增加一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為人民陪審員,提高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在人民陪審員中的構成比例,一方面可以通過代表委員參與各類案件的審理和參加代表、委員活動,有利于全面了解、監督和支持法院工作;另一方面對于充分發揮代表委員監督司法、案件調解和宣傳法律也具有一定獨特的積極作用。

為此,泉山法院在這次提請人大任命人民陪審員時,大幅度地提高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在人民陪審員中的構成比例,得到了區人大的充分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