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北法院全面推進審判管理工作上新臺階
作者:薛漢林 發布時間:2008-06-23 瀏覽次數:1100
本網常州訊:為了全面加強審判管理工作,促進法院審判執行工作取得新進展、實現新跨越,常州市新北區人民法院認真貫徹落實省高院及市中院的文件精神,重新調整充實了審管辦人員,按照上級法院的要求,審管辦與審監庭合署辦公,將原來分別由其他部門行使的結案管理、審限管理、司法統計、案件質評職能等統一扎口由審管辦負責行使,同時結合本院實際情況,制定出臺了《新北法院庭長審判管理工作考核實施細則(試行)》,并及時召開審判運行態勢分析暨審判管理工作推進會,為全面推動審判管理工作上新臺階,重點推出六項舉措:
一是加大案件質量評查力度。在實行定期評查、重點評查與專項評查相結合的案件質量評查過程中,適時開展案件質量分析講評工作,對評查發現的問題,從問題發生的原因及如何整改上,加強分析講評工作的力度,每月有重點地開展專項評查,采取重點人員重點跟蹤評查的辦法,使重點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防止類似問題重復發生。
二是全面落實審判運行態勢分析制度。結合《庭長審判管理工作考核實施細則》要求,各審執業務部門加強對本部門審判運行態勢的分析,做到每月有重點情況分析報告,每季度有全面運行態勢分析報告。審管辦要針對全院審判運行態勢進行及時分析,向院領導提供每月一次重點情況分析,每季度一次全院審判運行態勢分析報告,突出問題集中統計分析,并強化相關建議、對策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同時根據院黨組的決策,進行任務分解、落實,建立督辦制度,實行每季度召開一次全院審判運行態勢分析點評會。
三是以信息化建設促進司法規范化建設。按照上級法院對信息化建設的考核要求,充分發揮現有現代化辦公設施的作用,加強信息化管理,逐步提高信息化建設水平。各審執部門增配掃描儀后,重點抓好電子檔案的建立和落實工作,提高審判管理的效能。辦公室和審管辦具體做好指導、督促、檢查工作。
四是強化《庭長審判管理工作考核實施細則》的落實。審管辦對各審執部門落實和開展工作的情況,實行每月一次檢查、每月一次通報制度,并向院黨組匯報。充分發揮庭(局)長的工作主動性、創造性,不斷總結經驗,不斷提高工作水平,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五是強化審管辦的職能作用。在實行審管職能扎口管理后,審管辦充分發揮每一個工作人員的作用,切實履行審管職能,進一步完善審管工作制度,對全院各部門的審判管理工作要多指導多服務,及時提供高質量的工作報告,充分發揮參謀作用。
六是強化院領導的管理職責。分管院領導要經常關心、幫助所分管的部門的審判管理工作,及時解決部門的實際困難和存在的問題,指導所分管的部門開展審管相關的工作,促進全院各部門各項工作整體水平的提高。
據悉,該院下一步基礎工作的努力方向將在“學習”、“管理”、“培訓”六個字上下功夫。在學習的內容上要加強審管文件、審管經驗材料的學習,加強相互之間的學習、相關會議匯報、對相關問題的研討改進等多種形式的學習,在管理中要突出專項評查的力度,開展“以案析理”活動,對改判案件重點分析講評,并健全各類臺帳;在培訓中要重點加強審判管理信息員的培訓、庭長審管業務培訓、電子檔案業務培訓及審判技能比賽。通過全院各部門的共同努力,全面推動法院審判管理工作上一個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