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邳州法院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終點,強化權力制約監督,深化改革創新,拓展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工作領域,努力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四不為”機制,把教育的說服力、制度的約束力、懲治的威懾力、保障的穩定力有機結合起來,切實提高了反腐倡廉的實效性。

一是堅持從教育入手,強化教育的說服力,使干警從思想上不愿違法違紀。緊密聯系實際,有針對性開展各種教育活動,使干警進一步認識到廉潔司法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線,教育干警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倡導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道德風尚,進一步打牢干警司法為民的思想基礎,形成奮發向上、干事創業的良好院風。

二是注重制度建設,強化制度的約束力,使干警在健全規范的制度下不能違法違紀。注重制度的制約作用,不斷健全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在原有的隊伍建設、案件質量、行政管理等22項規章制度的基礎上,又對強制措施的審批、裁判文書的簽發、廉政承諾等方面進行了完善,形成了一套反腐倡廉的制度體系。

三是狠抓監督落實,強化懲治的威懾力,使干警懾于制度的威懾不敢違法違紀。明確每一項規章制度的責任領導和責任部門,強化帶班領導的責任。對一般干警、中層領導、主管院長實行捆綁式管理,堅持每周進行一次多層次的監督檢查,每月一次通報,對違法違紀責任堅決追究到位。

四是堅持從優待警,強化保障的穩定力,使干警深感組織的關心而認為不必違法違紀。堅持以人為本,注重從優待警,在財力緊張的情況下,通過采取開源節約的措施,努力保障干警辦案經費的需要,提高干警的福利待遇,使干警認識到“崗位來之不易,違法違紀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