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開發區法院積極貫徹落實“訴調對接”工作
作者:倪小濤 陸磊 發布時間:2008-06-17 瀏覽次數:884
本網南通訊:為貫徹落實該院立案方針政策,進一步提高立案質量和效率,更加有效地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維護好改革發展大局,創建平安地區、促進區域經濟與社會和諧發展,立案庭組織全體成員貫徹落實“訴調對接”工作會議精神。全體人員認真學習落實后,就以下四個方面積極開展工作:
(1)加強訴前調解和立案引導工作。對于人身關系及因人身關系引起的財產糾紛案件、農村相鄰關系及城市毗鄰關系案件、相鄰或毗鄰間的人損案件等適合調解的案件在立案前先了解是否經有關組織調解,已經有關組織調解未果起訴的案件,了解調解差距,可能調解的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將調解差距記錄在立案審批表中,視情況建議當事人到區大調解中心調解。
(2)落實立案中的各項親民、便民措施,暢通立案渠道。立案人員按既定的規范為公民提供立案服務,想方設法便民利民,暢通立案渠道。對書寫訴狀確有困難的,代為書寫;對有特殊要求的,提供上門立案、假日立案、預約立案服務。
(3)對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及時辦理司法救助手續。立案時,對經濟上確有困難的當事人,告知其有申請司法救助的權利,并釋明申請要求和具體程序。
(4)做好敏感案件排查、維穩和涉訴信訪工作。立案人員要始終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對涉府、群體性、易激化和上訪案件,做到三個“第一”,同時,積極做好息訴維穩工作,努力化解矛盾,必要時與相關部門做好協調配合,維護社會政治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