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6月6日,丹徒區法院在執行任某承包的上黨某磚瓦廠欠款糾紛一案中,對任某的6萬余塊磚瓦采取異地扣押財產時,及時啟動聯動執行機制,與當地公安機關密切配合,制止了以李某為首的員工的圍堵執行現場行為。李某因帶頭阻撓執行被當場決定司法拘留15天,6萬余塊磚瓦被拖出廠區異地扣押。
5月12日,丹徒法院受理了申請執行人王某與被執行人任某民間借貸糾紛執行一案,在審理該案時,丹徒區法院對任某承包的上黨某磚瓦廠就地查封磚瓦6萬余塊。6月5日,丹徒區法院得知被執行人有轉移變賣被查封磚瓦的跡象后,次日上午,丹徒法院執行局及法警大隊9名干警組成執行小組,到上黨某磚瓦廠實施異地扣押措施。當該廠的李某等員工得知法院要異地扣押磚瓦,不但不配合法院執行工作,而是用大鐵鎖將廠門關閉,并煽動其他員工拿起木棒、鐵鍬等工具圍攻執行干警,妨礙執行。一些不明真相的群眾看到這種情形,也圍上來企圖阻撓執行。在這危急關頭,執行干警一面向員工們宣傳法律,緩和他們激動的情緒,穩定事態,一面匯報情況請求增援。丹徒區法院根據處置突發事件預案,啟動執行聯動機制,及時與丹徒區公安局取得聯系,請求出警支援。不到二十分鐘丹徒區上黨、谷陽兩個派出所的十名民警兩輛警車趕到達現場,疏導群眾,維持現場秩序。李某等員工見狀又在大門上加了一把鎖不讓人員車輛出入。丹徒區法院見李某等人阻撓執行,當即決定對李某司法拘留15天,在場的四名法警在公安民警的配合下很快將李某制服帶上警車,并控制了局面。其他阻撓執行的人員看到情況不妙,紛紛讓出通道,6萬余塊磚瓦被拖出廠區異地扣押。
編者按:為切實解決執行難,2006年鎮江市中級法院就與市檢察院、市公安局聯合制定了《關于辦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與市公安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建立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聯動機制及執行威懾機制的聯合通知》,在全市范圍內建立了快速、有效處置執行突發事件的聯動機制,對打擊故意逃債和暴力抗拒執行行為,保證人民法院執行工作順利進行發揮了積極作用。執行聯動機制建立以來,全市已有8人因暴力抗拒執行或阻撓執行被判刑,有效遏制了抗拒執行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