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陽法院審執聯動化解執行難
作者:單士瀚 發布時間:2008-06-13 瀏覽次數:923
本網宿遷訊:泗陽法院堅持以科學發展觀指導執行工作,跳出“就執行搞執行”的老框框,堅持從審判工作全局的高度落實解決執行難的具體措施,將功夫做在“詩外”,取得了突出的成效。今年以來該院共執結案件307件,贏得了群眾的贊譽。
該院通過深入研究和總結認識到,“執行難”的根源在于糾紛本身,而解決糾紛的最好階段是案件審理階段。基于這一認識,該院將執行意識全面延伸到審理環節。首先是加大調解力度,做到“每案必調,重點案件重點調”,深入扎實地開展的當事人思想教育和調解工作。今年以來,該院民事案件共調解、撤訴結案879件,調撤率超過60%,大大減輕了執行工作壓力。即使未能最終調解成功的案件,當事人的抵觸對抗情緒也明顯緩解,為以后的執行工作打下了重要而良好的基礎。
該院要求民事案件判決時必須充分考慮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有利于下一步執行,不能僅簡單地考慮判決結果的合法性卻難以執行,甚至激化當事人矛盾。對于部分矛盾較尖銳的案件判決后,法官都要進行判后回訪,做好解釋和教育工作,進一步穩定當事人的思想,爭取群眾對判決結果的理解,提高當事人履行法定義務的主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