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611,句容法院通過強制執行執結4起被告同為句容市某日化有限公司的勞動爭議糾紛案件,維護了4名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執行人楊某等4人分別于2004年至2005年期間進入句容市某日化有限公司打工,并于2007年與該公司終止勞動合同。2008年初,4人向句容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稱在該日化公司工作期間,該公司未能按有關法律規定為其發放加班工資或辦理社會保險,要求補發加班工資、補繳工作以來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句容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經審查,于20083月依法作出了句容市某日化有限公司為有關申訴人支付加班工資或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并補繳相應費用的裁決。但幾個月過去了,該公司并沒有按仲裁裁決履行義務,4人無奈之下向句容市人民法院提出了執行申請。

案件受理后,承辦執行法官立即按程序向句容市某日化公司送達了執行令、傳票、限期申報財產令等文書,但在文書所規定的履行義務期限內,該公司沒有作出任何回應。承辦法官多次與該公司進行聯系溝通,均只得到敷衍推搪。面對這種情況,承辦法官作出了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的決定,并迅速在公安、金融部門的協助下,對該日化公司的財產狀況進行了查詢了解。經查,該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正常,且在中國銀行等金融機構有存款。611,承辦法官通過中國銀行句容支行從該公司帳戶存款中扣劃了上述4起案件所涉款項,以強制執行的方式將案件執結。

據了解,近年來,勞動爭議糾紛案件日益增多,越來越多的普通勞動者開始拿起法律武器來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由于勞動爭議糾紛類執行案件被執行人大多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在必要情況下為了更有效地維護身為弱勢群體的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強制執行不失為一種有效快捷的方式。據統計,今年,句容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已妥善執結勞動爭議糾紛案件30余件,約占已執結案件總數的6%,其中以強制執行方式結案的約占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