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針對涉農案件的特點,不斷加大巡回辦案力度,積極服務“三夏”生產。

一是開辟綠色通道優先立案快速調處。該院對涉及農民利益案件要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確保農民“三夏”生產的順利進行。

二是建立互相聯動的調解網絡,互通信息,共同協作,突出抓好涉農案件的審理工作。調解過程中邀請村委會干部、鄉鎮領導以及人民陪審員對當事人做工作,調動有利于調解的一切積極因素促使達成調解協議,若調解不成的,則及時開庭,依法判決。積極化解大量矛盾糾紛,確保農業生產和訴訟行為兩不誤。

三是加大巡回辦案力度。設立四個調解法庭通過“集市法庭”、“田間法庭”等形式,到群眾最方便的地方開庭辦案。在巡回辦案過程中,該院堅持做到快立案、快審判、快執行,全力支持“三夏”農業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