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切實做好辦案專款使用情況統計工作
作者:瞿建華 發布時間:2008-06-12 瀏覽次數:868
本網南通訊:為了加強中央及省補助人民法院辦案專款管理,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確保法院辦案專款目標任務的完成,南通中院根據省財政廳、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印發<江蘇省人民法院辦案專款管理辦法>的通知》精神和省財政廳、省院的統一部署,認真做好全市兩級法院中央及省補助人民法院2007年度辦案專款使用情況統計匯總上報工作。他們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認真做好這項工作。
一是要求各基層法院高度重視辦案專款使用情況報告的編制上報工作。省財政廳、省院布置的全省法院辦案專款使用情況統計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該院在向基層法院布置這項工作時,要求各法院指定專人負責,據實填報,不得弄虛作假,確保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上報任務。
二是嚴格專款的使用范圍,加強對專款的監督管理。該院在布置統計工作的同時,要求所轄各基層法院要以嚴肅的態度高度重視辦案專款的使用管理,反復強調法院辦案專款只能用于與法院辦理案件直接相關的辦案經費支出,不得用于彌補日常開支和其他行政事業經費,不得用于基本建設支出。對違反規定,截留、擠占、挪用專款的法院,除如數追回資金外,還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是確保法院專款專用和節約有效使用,特別強調決不能出任何問題和紕漏。該院要求各基層法院要積極配合財政部門按照“收支徹底脫鉤、財政全額保障”的原則,強化預算意識,主動與財政部門溝通協調,落實年初預算和應有財政部門承擔的辦案經費。
四是加強法院自身改革,創建節約型法院。該院要求各基層法院嚴格執行《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的收費標準,做到應收盡收,積極爭取財政支持,保證人民法院經費保障長效機制的建立,認真做好這次辦案補助專款使用情況報告工作,以積極姿態主動應對形勢變化,保障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