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57中午1135分,正是揚中法院的午餐就餐時間,坐在記者旁邊的執行局局長朱亞平的手機突然響起。朱局長一句“我們馬上執行”掛斷了電話,并立即放下剛吃了兩口的飯菜,向分管院長匯報了一些情況后,帶著兩名執行干警和兩名法警三步并兩步地跨出了食堂的大門。

記者出于好奇跟上他們問了個究竟,原來朱局長接到了申請人揚中市某信用社負責人的“執行110”舉報電話,他舉報長期出差在外的被執行人朱某在揚中市郵電賓館旁的一家飯店出現。總是聽說“執行110機制”的“神奇效果”,記者決定趁這次機會現場體驗“執行110”快速執行模式,便跟著執行干警們上了警車一起出警。1150分,我們來到了舉報地點,當執行干警出現在被執行人朱某面前,剛點完餐的朱某當即露出了錯愕的表情。隨后,朱某被傳喚到法院,但他的態度卻十分惡劣,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甚至辱罵申請人,該院當即決定對朱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當朱某被帶上冰冷的手銬時才恍然大悟,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出于法律的威懾力,朱某立即承認錯誤并請求家人和朋友幫助籌款。下午1430分,朱某的朋友送來了本案的全部案款11060元。鑒于朱某承認并以實際行動改正錯誤,該院決定對朱某提前解除司法拘留。申請執行人聞訊后對該院快速執行十分滿意,58一大早便送來了一面繡有“快速反應、高效執行”八個大字的錦旗,贈送給執行干警表達他們的感謝之意。看著眼前的一幕,記者對于“執行110模式”有了一個更加深刻的認識。就在記者整理這篇文章的時候,得知該院執行局又通過“執行110模式”快速解決了2件案件,前來感謝執行法官的申請人擠滿了執行局的會議室。

據記者了解,其實早在2001年,揚中法院就開始了“執行110機制”的試行工作,不僅設立了執行舉報電話,安排接警人員,落實接警車輛,還要求執行干警做到有警必接、有警必出,切實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這幾年來,該院通過當事人和知情人的舉報線索,解決了一大批被執行人下落不明、財產線索難尋的疑難復雜案件,得到了當地群眾的廣泛贊譽。今年427,省高院副院長胡道才在全省法院執行工作會議上指出:“要建立和推廣執行快速反應機制,在全省基層法院推廣建立‘執行110模式’,便捷當事人和知情人對執行線索的舉報,保證執行工作的快速、高效。”根據省高院的要求,揚中法院進一步完善了該院“執行110模式”的相關規定,即第一,在執行局內部成立綜合協調部門,負責執行110接警和出警工作的統一指揮和協調;第二,擴大接警電話范圍,將所有執行人員辦公電話和手提電話對外公布,方便當事人和知情人進行舉報;第三,增加了出警車輛,由原來的1輛增至5輛,并由綜合協調部門統一調度;第四,提高了辦案效率,規定接警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到達舉報地點,并及時果斷地采取法律規定的執行措施;第五,為確保安全執行,規定除特殊情況外,執行110接警出警時間主要在白天,防止晚間執行出現意外事件。據統計,僅今年5月份,該院接到執行110舉報電話就有12人次,執行干警出警12次,其中已執結案件8件,取得了良好的執行效果,提高了人民群眾對該院執行工作的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