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閘“六招”培訓人民陪審員
作者:管麗琴 發布時間:2008-06-12 瀏覽次數:642
本網南通訊:近年來,南通港閘法院一直十分重視人民陪審員工作,通過多種方式培訓人民陪審員,使他們在履職過程中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得心應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五年中,該院人民陪審員共參加庭審321人次,參加審理的案件共有285件。人民陪審員參加審理的案件,當事人一般都能服判息訟,社會反映普遍較好,充分體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一、自學業務法。該院要求人民陪審員主要通過自學方式,掌握履職過程中所需要的法律業務知識。為了保障他們在自學中有充足的學習資料,該院專門為陪審員們訂購了《司法文件選》、《參閱案例》、《人民陪審員培訓教程》、《物權法解析》及《人民法院報》、《江蘇法制報》等專業書籍和報紙。
二、座談交流法。為了消化通過自學所學的理論知識,交流在案件陪審中的心得,該院定期組織人民陪審員召開座談會,讓他們就理論學習中的困惑、參與案件庭審的各自體會進行交流,法院組織人員在傾聽座談中給予適當地指導和解釋,使陪審員們在交流中業務上得到提高。
三、專家授課法。為了讓陪審員們及時掌握一些新頒布的法律法規的立法原理、法律精髓,該院還通過邀請著名高校的專
四、以點帶面法。為了鼓勵陪審員盡職盡責地參與案件審理,該院還在履職優秀的陪審員中選派代表參加省高院的人民陪審員培訓。2003年以來,該院共選派3名優秀的人民陪審員到省高院參加了培訓。這些陪審員通過參加培訓,在交流中將新的培訓內容傳達給其他陪審員,即相互進行了交流培訓,帶動了全體陪審員們法律業務水平的提升,還增強了他們的爭先創優意識,都努力爭取獲得到中院、省院培訓的機會。
五、旁聽庭審法。為了使培訓真正取得實效,該院創新培訓方式,將培訓班直接設在法庭上,精心選擇了一些案情簡單,在日常生活中極為常見的,但在舉證責任分配方面又讓陪審員們存在疑惑,集法理與情理于一體的案件。同時嘗試仿照西方陪審團的做法,旁聽案件審理結束后,讓每一位陪審員寫出自己的觀點和看法,既考察他們的業務水平,又讓他們從代表普通民眾的樸素情理入手提出處理意見,再與法院處理案件的規則進行比較,是法律的規定過于僵硬,還是情理的規則過于柔和,讓陪審員們直觀地獲得感性的知識,通過思考汲取法理的精華。
六、法官點評法。該院為了讓陪審員們對法官的思維有一定的了解,專門組織法院的資深法官通過觀看庭審錄像或直接旁聽庭審所涉及的典型案件,從案件事實認定中舉證責任的分配,當事人提出的一些鑒定程序是否需要啟動,鑒定報告屬于何種證據種類,以及案件的法律適用問題等方面進行了深辟地點評,將情理與法理一一講透,在點評中還針對陪審員提出的困惑之處進行了細致地分析,讓陪審員們感覺獲益非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