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法院“四項便民機制”促進司法和諧
作者:魏東 發布時間:2008-06-12 瀏覽次數:817
本網徐州訊:睢寧法院為深入學習貫徹落實十七大精神,進一步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不斷完善、創新司法為民工作措施,積極打造司法便民工程,為爭創“全國一流法院”活動增添的活力,為促進和諧社會建設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務。
一是完善便民訴訟措施,打方便官司。專門安排了一名業務精通的老同志在立案大廳提供法律咨詢,為群眾訴訟提供方便;設置導訴臺,發放《訴訟風險提示》、《訴訟指南》等材料,及時指導群眾訴訟。依法對部分當事人緩、減、免訴訟費,該減的減,該免的免,最大限度擴大救助范圍,體現司法的人文關懷。
二是縮短訴訟周期,減輕群眾訟累。設立訴訟調解和速裁中心,對當事人雙方到法庭要求解決糾紛的簡易民事案件,采用調解和速裁程序,當即立案、當天開庭、當天結案。對于發生在較遠村莊的糾紛案件,巡回審理辦案,快速審結。目前,40%的案件均能在一個月內結案,案件審理周期大大縮短,群眾訴訟成本明顯下降。
三是加大調解力度,妥善化解矛盾糾紛。強化調解力度,建立庭前先行調解、庭中依法調解、庭后相機再次調解的民事訴訟調解機制。今年以來,該院調解撤訴率均保持在80%以上,一直位居全市基層法院第一位,有效調解和化解矛盾,收到良好的社會效果。
四是加強指導人民調解,徹底化解糾紛。與司法局、鄉鎮政府、村委建立人民調解聯動機制,對矛盾糾紛較大的案件,共同調解,有力地促進了矛盾糾紛的化解。定期舉行調解工作研討會,查擺不足,總結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