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臺法院換屆選任55名人民陪審員
作者:唐聞聲 徐蕾 發布時間:2008-06-11 瀏覽次數:872
一、高度重視,確保先行溝通到位。今年2月,東臺市人大換屆后,上屆任命的人民陪審員任期屆滿,自動解除職務。東臺法院黨組高度重視陪審員選任工作,嚴格按照上級法院要求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制定初步方案,主動向市人大常委會主要領導匯報,與市司法局溝通,報請鹽城中院批復同意后正式實施人民陪審員選任方案。
二、精心遴選,確保人員素質到位。根據省院“人民陪審員不低于所在法院現任法官人數二分之一,不高于所在法院現任法官人數”的規定,該院向社會公告人民陪審員選任名額、條件等相關事宜,經公民本人的書面申請和當地基層組織的書面推薦后,初步擬定55名人選。其中包括部分上屆人民陪審員,還有來自社會各行各業的具備較高素質的人員,包括村支部書記、司法干事、居委會民調主任、婦聯主席、學校校長、醫院院長以及一些普通社區居民等,他們都具備基本的法律常識,關心法院工作,熱愛司法事業。
三、組織協調,確保考察到位。該院主動與市司法局協調,將初步審查確定的人民陪審員人選名單及申請表、人選推薦表等材料送司法局征求意見,并會同司法局向擬定人選所在單位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基層組織進行調查,全面考察,并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對每一個擬任命人員均準備考察報告,然后將審核后的人民陪審員人選提請市人大常委會任命。
四、開展培訓,確保履行職責到位。制定詳細周密的人民陪審員崗前培訓和任職期間的審判業務專項培訓計劃,發放實用的法律書籍資料。組織集中授課,對初任人民陪審員強化履行職責所必備的審判業務知識和技能進行輔導,并由上一屆曾擔任過陪審員的同志介紹陪審經驗和工作要領。組織人民陪審員觀摩庭審,參加合議,協助調解案件,增加直觀感受,進一步了解庭審要求和基本的訴訟知識,掌握陪審技巧,確保履行職責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