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近年來,人民法院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數量持續呈大幅度上升的態勢,特別是群體性勞動爭議糾紛的大量出現,增加了社會不穩定的因素,也對有限的審判資源提出了嚴峻的挑戰。2006 年月均收案10.58 件,2007 年增加至29.33 件,上升幅度為177.22%。面對嚴峻形勢,今年提出了通過訴訟外途徑預防和化解勞資糾紛的五項措施,案件上升勢頭得到了趨緩。1?5 月月均收案36 件,上升幅度僅為22.74%,上升幅度明顯趨緩。

一是加強與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的溝通和協調,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提高勞動仲裁裁決的有效性。為解決在實踐中勞動爭議仲裁部門與法院在具體案件處理上存在一定分歧的問題,與勞動爭議仲裁部門建立了定期業務聯系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加強對重點案件、疑難問題的探討與研究,統一了法律適用尺度,提高了仲裁裁決勞動爭議的終局性。1-5 月,不服仲裁裁決的起訴率為17.4%,同比降低了11.44 個百分比。

二是對群體性或可能引發群體性訴訟的勞動爭議案件,嚴把立案關。對大量的薪資爭議案件,鼓勵勞動者通過勞動爭議仲裁部門予以處理。同時鑒于集體勞動爭議仲裁期間短的特點,采用訴前財產保全的方式,避免因勞動爭議仲裁程序中無財產保全制度而導致勞動者權益無法及時兌現。

三是繼續完善訴調對接機制,充分發揮訴訟外糾紛解決機制的作用。在2007 年與太倉市總工會建立了訴調對接機制,邀請各級工會成員擔任特約調解員的基礎上,采用各種形式配合市總工會的工作,積極發揮太倉市1084 個基層工會的作用,鼓勵和引導企業在企業內部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室,及時預防和疏導勞資糾紛。

四是強化對大型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勞動爭議案件的調解和法律釋明力度,防止個案的輻射效應。對案件中反映出的企業規章制度的問題,及時要求企業予以改進。針對一些歷史遺留問題,在做好勞動者思想工作的前提下,積極與政府、總工會、勞動管理、國資委等部門的聯系,及時予以處置,防止矛盾擴大,實現保護勞動者權益與節約司法資源的有機統一。

五是加大對勞動法的宣傳力度,強化司法審判的輻射功能,引導和促進企業完善用工制度,從源頭上減少勞資糾紛。人民法庭、民一庭、民二庭發揮審判延伸服務功能,通過法律咨詢、設立流動宣傳點、與企業建立友好支部等形式,強化對個案的宣傳,使企業能夠及時發現自身存在的問題,及時予以糾正,預防勞資糾紛的發生,促成和諧的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