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積極倡導“四結合”全力做好青少年維權工作
作者:徐潔 發布時間:2008-06-06 瀏覽次數:858
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在少年審判工作中,針對青少年犯罪案件特點,堅持教育、挽救和改造方針,積極倡導“四結合”全力做好青少年維權工作。自2007年以來,該院共審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7件,判決的51名未成年被告人無一重新犯罪。
一是注重庭前教育與庭審幫教相結合。案件受理后,在取得準確無誤的背景資料,了解少年犯的犯罪原因和動機,個人簡歷和成長環境的前提下,庭審前,用身邊的人和事,抓住少年犯的感觸點,以其易于接受的方式,開展教育。庭審中,通過公訴機關、監護人或近親屬有的放失的教育,寓情于法,寓理于法,讓犯罪青少年產生自責心理,自覺痛改前非,真正實現“教育、感化、挽救”的審判效果。
二是當庭幫教與跟蹤回訪相結合。堅持跟蹤回訪制度,建立少年犯檔案,確立幫教責任人,每年定期對少年犯進行回訪3次以上,對判緩刑、管制、免于刑事處分的少年犯建立學校、公安、家庭等互相配合的幫教網絡。
三是幫助未成年人與幫助家長相結合。針對一些青少年家長文化素質較低,對子女管教不力甚至縱容子女等情況,該院結合審判工作,對他們進行未成年矯治指導,使得一些家長逐步懂得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和行為特點,能夠主動深入分析子女違法犯罪的根本原因,積極教育感化子女,為有效防止青少年犯罪創造了首要條件。
四是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相結合。積極與市團委、關工委等部門密切配合,深入學校、農村、社區,做到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相結合。少年審判庭組織部分法官深入各中小學進行普法教育,在廣大青少年中進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開通青少年維權熱線電話,及時接受解決家長、老師和其他人員提出的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法制宣傳、法制咨詢、法治維權等有關方面的問題,增強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