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睢寧法院民二庭在審判工作中通過“四嚴”,很抓審判質效的提升。四嚴即是:

一是嚴抓關鍵性質效指標。在確保一般性指標不退步的基礎上,重點在調解率、上訴率、發改率和結收案比等關鍵指標上下功夫。通過每月后十天進行一次沖刺,每季度后二十天再進行一次突擊的做法,全力提升關鍵性指標。

二是嚴管審判工作質量。結合開展司法規范化和審判作風建設活動,著力樹立全庭干警“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思想意識,同時強化業務理論學習、培訓和審判流程管理與內部管理相結合,嚴管審判工作質量。并及時與上級法院領導溝通和請教。通過每周召開一次案件辦案進度通報會、每月組織一次釋案分析會、每季度舉行一次案件質量分析會的形式,確保審判質量有大的提高。

三是嚴把案件審理期限。對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案件,一律在7天之內調解,力爭答辯期內多結案件;對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規定必須在一個月內結案;確屬疑難復雜需轉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要求盡可能在三個月內結案,以全面提升審判效率。

四是嚴格業務學習制度。認真組織全庭干警學習《物權法》、新《破產法》、《公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進一步提高審判人員的庭審駕馭能力和法律適用能力。要求審判人員首先必須善于從立法背景、立法目的、立法本意等角度,采用目的解釋、體系解釋、主義解釋等方法,對法律規定的精神作出正確的解釋,統一執法尺度,防止因機械適用法律條文,導致案件的處理出現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