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謝謝法官同志,謝謝,謝謝!”62,邳州法院執行局,程自然等11戶農民緊緊簇擁著執行法官,用最質樸的言語表達他們由衷的謝意。原來,邳州法院執行局僅用了21天就幫他們執結了9800余元的假化肥賠償款,而這批欠款,他們已經討要了2年。

20065月,程自然等11家農從集鎮上一家崔姓化肥批發部購進了6000余元的磷肥和尿素,用來增肥地里的稻牙。然而,他們隨后發現自家的稻牙苗與村人同樣的稻牙相比,生長緩慢,而且出現枯黃、倒伏等不正常生長現象,經過檢驗,他們所買的化肥均為不合格產品。在討要損失未果后,他們將崔某告上了法庭,法院經過審理,主持雙方達成和解,崔某賠償11家農戶各種費用9800余元。判決生效后,崔某借口貨物積壓、資金周轉不靈,搪塞推諉,一拖再拖,拒不給付賠償款。無奈之下,200851111戶農民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邳州法院執行局受理案件后,考慮到目前正是農忙時節,農戶們正需要資金用于農事生產,于是為他們開啟綠色服務通道,優先給予執行。經過多次上門執行,告之如不及時履行,一旦被強制執行,不僅要支付滯納金等全部費用,而且必將影響批發部的經營和名聲。面對強大的執行壓力和有力的思想工作,崔某最終認識到避無可避,乖乖地給付了賠償款及執行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