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今年以來,徐州云龍法院受理案件比去年同期增長60.17%。面對大幅增長的案件,該院采取有效的措施積極應對,保證了審判工作的良性運行。14 月份民事調撤率達65%,改判發回率比去年降低0.8%,案件平均審理天數比去年縮短10 天等,執結率連續四個月位居全市基層法院的首位。審判質量效率全面提升。

一、注重挖潛審判資源。面對案多人少的矛盾,云龍法院打破庭室界限,向綜合部門有審判職稱的法官分流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分流,既挖潛內部審判資源,又解決了業務庭之間案源懸殊,工作量失衡的局面,最大限度地利用了審判資源。

二、注重管理案件的審限。擴大簡易程序案件的適應范圍,盡量減少案件流轉周期。將“四項”案件指標納入各審判業務部門崗位目標計分考核,嚴格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每月對超6個月、超12個月、超18個月未結案附清單、注明部門和承辦人予以公布,限期結案,防止各個環節拖延辦案及隱性超審限案件的發生。擠干“水份”,壓縮審限。

三是注重法官能力培養。法官能力的高低決定了審判質效的好壞。為提高法官的能力,云龍法院新修訂了《法官庭審能力考核辦法》,定期召開法官講座,由優秀法官結合審判實踐,交流庭審技巧。選擇典型案件進行開庭示范,組織法官現場觀摩、學習。審管辦完善法律文書抽查評點制度和優秀文書評比制度,實名通報質量好與差的法律文書。依據法官的業績,評先評優、晉升晉級,注重法官提高業務能力。

四是注重影響審判質效的因素。云龍法院把案件質效數據作為衡量本院工作實績的標尺,在確保案件質效指標數據真實準確的前提下,對審判質量效率指標數據中的薄弱指標, 進行專門的調查研究,并結合各業務庭的統計數據深入分析,找出問題的癥結所在,制定出操作規范、切實可行的針對性措施,跟蹤落實,從源頭上解除影響案件質效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