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糾紛高效化解 法官集中精力辦難案 常州人民調解工作室實現雙贏
作者:張紀范 肖天存 發布時間:2008-06-03 瀏覽次數:976
本網常州訊:今年1-5月,常州市兩級法院受理各類一審民商事案件14755件,同比上升30%,增幅僅為全省平均數的68%;其中鐘樓區法院民商事案件受理數增幅8%,僅為全省平均數的18%。這是
去年4月起實施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降低了訴訟費收取標準,導致訴訟成本降低;今年4月施行的調整后的級別管轄制度,提高了基層法院受理案件的標的額上限。兩項新規實施后,到法院,特別是基層法院打官司的人明顯多了起來。如何從便民利民出發,使當事人花更少的錢、更少的精力來解決糾紛,同時讓法官騰出更多的時間來審理疑難復雜案件,是擺在人民法院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
“在鐘樓、天寧區法院設立‘人民調解窗口’經驗的基礎上,要把它作為我市法院工作的一大亮點,全面推廣這項工作,切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在年初召開的全市法院工作會議上,姜洪魯院長部署工作時著重強調。
在法院立案大廳設立人民調解工作室,由常州市鐘樓區法院首創。去年年初,鐘樓法院與區司法局聯合出臺《關于建立人民調解工作室的若干意見》,決定在法院內部設立人民調解工作室,并對雙方合作模式、職責、受案范圍、工作程序內容作了明確規定。人民調解室建立后,法院指派一名辦案經驗豐富的中層干部為“民調工作”聯絡員,負責指導、協助人民調解室工作;區司法局指派一名副局長和二名人民調解員常駐法院,專事人民調解工作。在工作流程上,規定立案庭法官在立案初審時,對符合人民調解工作室調處的糾紛,在征得當事人同意后,先將糾紛登記后移送人民調解工作室先行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以鐘樓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名義出具調解書;當事人要求法院出具調解書確認的,及時啟動民商事案件快速受理、審理機制,優先立案,快速審理,由聯絡員直接將案件交到相關業務庭的法官手中,并通知當事人直接到快審專用法庭等候法官,由法官或法官助理當場主持調解。對依法審核確認的人民調解協議,一般在1小時內出具民事調解書,當場送達當事人;當事人經人民調解達不成協議的,即時啟動訴訟程序,并將調解過程和查明事實登記材料移交給承辦法官,避免重復勞動,確保案件審理進入了“快車道”。自2007年1月創建以來,工作室共接待來訪群眾730余人次,調處糾紛372件,調解成功率超過九成。人民調解工作室有效果緩解了審判壓力,2007年,該院受理的一審民商事案件數,比上年下降了19%,今天1-5月僅,收案數同比上升8%,增幅不足全省平均數的五分之一。且案件質量大幅提升,去年以來,該院審結的案件申訴、上訪率為零。鐘樓法院的這一做法得到了各級領導的充分肯定,
按照常州中院的部署要求,目前,常州七家基層法院全部開通人民調解工作室,并在“鐘樓模式”的基礎上,不斷創新,探索出了許多有益的經驗。金壇法院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室制度建設,與市司法局聯合制定人民調解工作室的《接待登記制度》、《回避制度》、《工作程序》,不斷規范人民調解工作。在立案庭成立立案調解合議庭,形成人民調解工作室的一對一指導模式。同時邀請調解員參加立案庭組織的最新法律法規學習,大大促進了調解員業務能力的提高。
武進法院專門成立“訴調對接”管理辦公室,并在下轄的五個基層人民法庭設立聯系點,對所在鄉鎮調處中心實現對接;在總工會、區委農工辦等部門建立工作站,與有關部門專門調處勞動爭議、土地承包等民事糾紛。同時在各站點配備特邀調解員,目前已邀請了77名特邀調解員,在各站點從事調解工作。在審理未經調處中心調解的民事案件中,適時邀請特邀調解員參與庭前調解或在庭審中協助調解,兩年,先后委托調解案件164件,邀請參與庭前調解或在庭審中協調調解109人次。同時,通過與有并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借助相關行業的專業優勢,有效調處專業性糾紛。為進一步規范人民調解室工作,常州中院領導多次深入鐘樓調研,并形成了一系列規范文件。
在推進會上,姜洪魯院長對進一步深入推進人民調解工作室工作提出明確要求。首先是擴大“面”,即擴大調解的范圍,進一步擴大主持調解的主體、受理糾紛的范圍,延伸調解的場所;其次是提升“質”,即提升調解質量,進一步做好調解指導、規范調解行為、提高調解能力;最后是注重“果”,即注重調解的效果,要求在調解過程中要著眼全局,力爭案結事了,確保群眾滿意。同時,他還要求全市法院要建立人民調解室調解案件的訴訟綠色通道,建立經人民調解工作室調解未成案件的優先審理執行制度,進一步規范委托調解和協助調解制度。
“人民調解工作室既能使當事人花最小的代價、最短的時間解決糾紛的目的,又有效緩解了基層法院人多案少的矛盾,確保基層法院將更多精力集中到疑難復雜的案件審理中,從而實現了社會與法院的雙贏。”常州市副市長、市委政法委書記孫國建這樣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