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塊宅基地,兩份證件,兩個主人;為了一塊地,多年的鄰居翻了臉,打了架,還是爭執不下。兩份證件哪個真,哪個假;兩位主人,哪個是,哪個非,這筆糊涂賬難倒了鎮村干部,卻在法官的斡旋調解下巧妙化解!

 

今年年初,家住江蘇省興化市釣魚鎮的方某拿出多年積蓄,準備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個三層小樓,不料多年的老鄰居潘某夫妻卻攔下了施工隊伍,說道:這塊地方是我們家的,三年前就打好了根基,你們怎么說建就建了!方某懵住了,這塊地明明是自己從村建站合法取得的,鎮政府還給發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他特地跑回家,拿著證件來到現場說理,不料潘某也拿來了證件,是鎮政府頒發的建房證,時間在方某的規劃許可證之前。這下道理是說不清了,但是方某堅持房子要建,潘某攔著不讓建,多年的鄰居為了一塊地,撕破了臉皮,反目成仇!村干部、鎮干部出面調和,但是面對這筆糊涂賬,誰也拿不出實在的解決方案。

 

房子建不成,工人工錢還得給,方某無奈,一紙訴狀告到了法院,申請對潘某的阻撓行為進行排除妨礙。興化人民法院西鮑法庭副庭長高順祥接案后來到釣魚鎮了解了詳細情況,意識到案件的特殊性,他向庭長張娟做了匯報后,張庭長組織大家進行了討論。討論結果認為,此案矛盾深,涉及面廣,簡單的判決或者執行不僅不能達到案結事了,還有可能引發更大的矛盾糾紛,必須拿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

 

為了緩和雙方的過激情緒,高順祥會同釣魚鎮司法所的同志,多次到雙方當事人處,耐心勸解,說服潘某回家不再阻止,然后又動員方某停止施工,雙方重又冷靜地坐到了“談判桌”前。針對誰是這塊地的合法所有者這個爭議焦點,辦案法官在村里、鎮里進行了走訪、調查,了解到潘某2009年從同村村民胡某手中購得這塊宅基地,同時將建房許可證一起買下,雖然當時未進行過戶,但是買賣和證件均屬實。但村建站的權威解釋則是潘某手中的建房許可證上載明了必須在此證頒發6個月內建房,否則此證無效或者需要重新辦理。對此,潘某認為一個普通老百姓,買了房子又有了證件,自然以為有了萬全的保證,哪里去看得那么仔細。他還認為相關職能部門在6個月到期后應當及時通知,如果另行安排給別人,更要據實告訴!這話也說得在理上,老百姓建個房子不容易,如果簡單的憑著6個月到期不建房證件就無效這一點把宅基地判給方某的話,潘某勢必會有更加激烈的舉動,引發意想不到的后果!

 

找到了案件爭議的焦點,也就找到了矛盾化解的方法。為了徹底解決“兩家人、一塊地”,張娟庭長組織辦案法官多次與興化市釣魚鎮主要領導及分管負責人溝通,講清事情原委,申明利害關系。對此,鎮領導十分重視,從維護群眾利益、解決群眾困難角度,特事特辦,又另外批了一塊宅基地給潘某。810日上午,西鮑法庭冒著重酷熱對此案進行了巡回審理,就新宅基地辦理證件費用、爭議宅基地上的相關設施處理等問題進行了協調。協議新宅基地證件辦理費用由潘某、方某共同承擔,潘某留在爭議宅基地上的相關設施必須在20日內清理完畢,并且不得再以任何理由阻止方某施工。當事雙方對此十分滿意,相關費用當庭履行完畢,這筆糊涂賬終于以兩位老鄰居的握手言和而告終。當事人方某激動的說:“想不到我們兩家會為了一塊地結了仇,更想不到這么快我們又能做回好鄰居,這可多虧了西鮑法庭的法官啊。為了我們的事,他們來了七八趟,有時水都顧不得喝一口,汗也來不及擦一把,等房子建好了,一定要請法官到新家來喝口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