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法院深入開展與人大代表結對聯絡工作成效明顯
作者:張傳軍 發布時間:2008-06-02 瀏覽次數:612
本網鎮江訊:近年來,鎮江兩級法院始終堅持“主動、經常、深入”的工作方針,以全面落實“五項機制”為抓手,不斷加強和深化法官與代表結對聯絡工作,進一步改進聯絡方式,拓展聯絡渠道,提高聯絡效果,實現了與人大代表結對聯絡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和經常化,并保持了良好的發展態勢。截止到2007年底,全市兩級法院共有77名審判業務骨干分別與77名鎮江市人大代表開展了結對聯絡,占鎮江市人大代表總數的20%;各基層法院共有103名法官與轄區人大代表進行了結對聯絡。08年新一屆人大代表履職后,全市法院共有189名法官分別與五級人大代表進行結對聯絡,其中有84名法官與新一屆市級以上人大代表進行了結對,占鎮江市人大代表總數的23.56%,比上一屆增加了3.5%。通過深入開展與人大代表結對聯絡活動,讓更多的人大代表了解和理解法院工作,更加重視、關心和支持法院的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統一思想,強化法官與代表結對聯絡工作的組織領導。全市法院牢固樹立“監督是支持,監督是指導,監督是愛護,監督是幫助”指導思想,把加強和改進與人大代表的聯絡特別是結對代表的聯絡工作作為新時期法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市中院和各基層法院黨組始終把這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專門成立了開展法官與人大代表結對聯絡工作的領導小組,明確了與人大代表結對聯絡的具體職能部門和工作要求。市中院長期堅持院領導帶頭聯絡、主動聯絡人大代表,多次走訪全國、省、市代表,并參加聯系點的各項聯絡活動,為全市法院做出了表率和榜樣。在中院的帶動下,各基層法院領導對法官與代表結對聯絡工作給予了高度重視,結合自身實際,不斷加強與代表結對聯絡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了全市法院與代表結對聯絡活動開展得有聲有色,形成法官與結對代表的良性互動。
二、健全制度,深化與人大代表結對聯絡工作的規范化建設。市中院在每年年初制定的《關于進一步加強人大代表聯絡工作意見》中,著重突出結對聯絡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經常化,規定中院領導每年應主動走訪轄區全國、省人大代表不得少于1次,明確要求每個基層法院至少結對聯絡5名以上轄區內的鎮江市人大代表,與其開展結對聯絡活動不得少于2次,近年來中院黨組成員走訪三級人大代表已形成制度,在代表中得到好評,并在每年審議法院工作報告小組討論的發言中,充分體現到代表對法院工作的支持,對法官的關心,對工作困難給予了理解。七家基層法院每年年初都制定了加強法官與人大代表結對聯絡工作的實施意見,把與人大代表結對聯絡工作的工作目標、具體要求,量化指標等均納入法院的總體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辦法,將法官與代表的結對聯絡任務分解到各業務庭,對完不成任務的部門扣目標管理獎,取消年終評先、評優資格。如揚中法院把與代表結對聯絡工作從“軟任務”量化到“硬指標”,聯絡方式、次數均具體細化,并明確落實到院領導、各業務部門、各審判員,明確規定每名法官要結對聯絡兩名以上人大代表,一年走訪或交流的次數不得少于四次。全市法院還在制度的貫徹落實上狠下功夫,狠抓聯絡工作措施和考核評比工作的落實。全市七家法院還結合工作實際,精心選定了結對代表名單,根據代表身份、工作性質、職務的不同,為其確定具體的結對聯絡法官,突出結對聯絡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如潤州區法院為了加強青少年維權工作,將刑庭法官與來自教育界的代表結對,雙方就開展送法進校園工作進行深入交流。針對行政審判工作特點,該院將行政機關的代表作為行政庭的結對對象,開展業務交流。為發揮民商事審判保駕護航作用,該院民二庭、南徐法庭的法官主動與轄區多家企業代表結對,并開展了送法進企業活動,受到了企業的好評。社區代表則主要和辦公室、民一庭結對,雙方在開展法制宣傳、巡回審判等方面達成共識。監察室和擔任院執法執紀監督員代表結對,在開展"廉潔司法示范庭"活動中,通過明查暗訪等方式對法官司法禮儀、庭審紀律、廉潔自律等方面進行反饋,形成了上下連動、形式多樣,聯絡規范的工作特色。
三、完善措施,細化法官與人大代表結對聯絡工作的貫徹落實。全市法院立足工作實際,加大與結對人大代表的聯絡溝通力度,不斷完善與人大代表聯絡工作的各項措施,并確保落到實處。一是主動上門走訪結對的人大代表,及時了解人大代表所關心的與法院工作密切相關的社會熱點問題,征求人大代表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建議。二是積極邀請結對人大代表視察法院工作,讓其更多地了解法院工作,更好地理解和關心法院工作。如丹陽市法院將每年十月第四周的周四確定為全院“結對人大代表視察日”,集中邀請市人大代表視察法院工作,旁聽案件開庭,約見院、庭領導及審判人員,對法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三是主動邀請結對人大代表參與旁聽案件、參與執行案件,以更好地監督和支持法院工作。其中丹徒法院還邀請人大代表參與法官業績考評。該院考評委員會對法官進行庭審能力考核時,都邀請結對的區人大代表參與旁聽庭審,主要從法官的庭審態度、著裝規范化以及庭審環境等方面給法官考評委員會提出參考建議;最后由法官考評委員會將這些意見結合起來,形成對法官庭審能力的全面考核,以促進法官審判質量的提高。四是主動向結對人大代表贈閱法制報刊,每年均向結對的人大代表贈閱《江蘇法制報》、《人民法院報》、《法制日報》等反映法院工作動態的專業報紙,讓其對法院工作的開展情況有個全面的了解。五是定期開展組織結對人大代表座談活動和各種聯誼活動,促進結對聯絡工作的不斷深入。如市中院民三庭在年前召開的結對人大代表座談會上了解到,市人大代表芮東明所在的農科所,科研人員花費大量心血研制的動植物新品種屢遭侵權,卻不懂得如何取證,如何自我保護,迫切需要法院提供相應的法律幫助。為此,中院民三庭庭長帶領法官走訪芮東明,送法上門,就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要學會對知識產權的自我保護并積極尋求司法保護等問題作了詳細講解。人大代表芮東明組織了全體科研人員聽了民三庭庭長的講解,表示獲益非淺,非常滿意和感謝,并表示在今后的科研、工作中注意用法律保護科研成果,懂得如何保護,如何不受損失,要與法院保持不間斷的聯系。又如丹徒法院每年初都組織結對人大代表進行新春聯誼活動,效果極佳。
四、廣泛宣傳,亮化法官與人大代表結對聯絡工作的社會效果。全市法院在認真、扎實、熱情地與結對代表開展各種形式的聯絡活動的同時,進一步加大對相關工作的宣傳力度。各法院都通過法院內部網站公布了法官結對聯絡的人大代表名單,及時報道法官與人大代表聯絡工作的開展情況,同時通過各類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法官與人大代表結對聯絡的工作動態,好的經驗和做法,推動了結對聯系工作的健康協調發展。如潤州區法院對該院結對法官主動送法進社區、進校園的做法和南徐法庭主動深入走訪結對的企業人大代表的聯絡活動情況,先后在省、市級等媒體上刊載,并被多家國家級網站刊登,收到了很好的社會效果。各家法院還通過自辦刊物向結對的人大代表及時通報法院工作和代表聯絡工作開展情況,建立結對聯絡工作有效載體。其中,潤州區法院創辦了《潤州區法院代表聯絡工作通報》、揚中市法院創辦了《法官與人大代表》專刊,切實加強法官與各級人大代表的聯絡溝通。市中院主編的《鎮江法院工作通報》,代表們更是把它作為學法、普法刊物,特別是有些企業,把《鎮江法院工作通報》放在單位的宣傳欄里讓全體員工學習。與市中院民二庭結對聯絡的市人大代表陳建業還專門就此寫了感想:“在看了幾期《鎮江法院工作通報》后感覺到,近年來市中院各方面的工作變化都比較大,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積極主動服務。二是公平公正辦案。三是講求社會效果。近年來在與中院多次接觸中,深感市中院能主動服務,深入基層,傾聽基層意見,幫助困難企業排憂解難,還定期寄給我們《鎮江法院工作通報》。雖然是薄薄的幾頁紙,卻是你們辛勤的工作成果,飽含了你們的一片真情,同時也架起了中院與基層之間溝通的橋梁。我們看到中院有好的班子、好的隊伍、好的作風,堅信一定能創造出更多、更好的成績。”